告狀大戶追討易通卡"透支權"續 部門:目前尚可透支
東南早報訊(記者王瓊瑜)3月1日,“告狀大戶”劉育能向廈門物價部門舉報易通卡(俗稱“e通卡”)違反規定,不能透支30元,昨日下午,他收到了物價部門的答復。 物價部門就易通卡舉報給出了三點答復,第一點稱該局曾批復易通卡公司發行紀念卡實行自主定價,不必經物價部門審批。對此,劉育能認為,“物價部門這樣的做法違反了價格法的規定”。 這份答復函重點解釋了易通卡30元透支權問題。物價部門解釋稱,該局2003年8月規定每張易通卡收取押金30元,在公共交通領域使用時,可透支使用一次,金額不超過30元。但廈門市政府辦公廳2005年出臺的相關規定,雖明確易通卡在發行時需收取30元押金,卻沒有明確可透支使用。因此,易通卡公司仍將易通卡透支使用功能僅保留在公交領域,沒有進一步拓展。物價部門還調查到,普通的易通卡目前可在公交、旅游公交線路透支一次,公交旅游線路最高可透支一次24元。易通卡公司2011年獲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業務支付許可證》,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預付卡不得具有透支功能。因此,易通卡公司已著手進行相關系統升級工作,物價局也將就易通卡透支、押金等問題進行調研,屆時將出臺新的規定。 對于這樣的答復,劉育能稱并不滿意,他仍希望公眾能取得易通卡透支30元的權利,“大家便可輕松取回30元押金”。他將就這份答復函向省物價局申請行政復議,如果行政復議結果仍無法讓人滿意,再到法院起訴物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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