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整治占道擺攤遇難題 外來人口管理難被回避
東南網-海峽導報5月10日訊(記者 文/圖)占道分為兩種,一種是小攤販占道擺攤,一種是店家占道經營,兩種行為往往互相“感染”,被共同治理。 昨天本報報道,由于很多商家、常住人口與攤販“利益捆綁”,或者本身就在占道擺攤,結果攤點瘋狂難以管理。 正是因為難管,更需要動腦筋管,花心思管。面對這道難題,試問,攤點越擺越多,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到位了嗎? 多見協管少見正式隊員? 一次次登島鼓浪嶼,有一個細節被很多人忽略:在大多數情況下,街頭站立的都是城管協查員,看到正式的城管隊員次數較少。 歷次城管和攤販起沖突事件,暴力抗法的受傷者,也往往是協查員。比如去年至今,鼓浪嶼城管大隊遭遇暴力抗法12起,23人次受傷,一位城管隊員坦承,這23人次里絕大多數是協查員。 “其實,很多暴力事件發生的時候,都沒有正式隊員帶他們,平常也大多這樣。”有城管隊員說。 主要站崗的是協管員,主要挨揍或揍人的也是協管員,但協管沒有執法權,管起攤販來效果難道不會大打折扣? 一位城管執法人員解釋,這是因為鼓浪嶼上執法人員與商家、小販相比人數懸殊:在0.91平方公里的龍頭片區中,面對1100多家店家與400多流動肩挑小販,“如果沒有協管,真的是不夠用”。 但是據了解,目前鼓浪嶼城管大隊有69名協管員,對應的20個正式隊員真的不夠?昨天,一位負責人給導報記者算了筆賬: 20名正式隊員中,扣除退休的、借調的、女同志,剩12名;剩下有2名大隊領導“經常帶隊”,4名中隊長東奔西走,4名老同志是20年的老科員又“不好派”,隊員還要辦案件,“能派出去的人實在沒有”。 人手不夠,就不能提高出勤次數和頻率嗎?一位專家指出,警察的人手比城管更不足,但是廈門實行“三警合一”不斷提高見警率,把機關民警派到路面,鼓浪嶼城管也應如此,“先走出來,不夠再想不夠的辦法,比如和警方多配合、多協作”,怎能一個“不夠”全部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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