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人因裝修膠水處理不及時摔傷腿 店主賠六千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徐林武 通訊員 思法)56歲的阿玲(化名)和丈夫雙雙摔倒在茶葉店附近的人行道,丈夫沒有大礙,她的腳卻摔腫了,阿玲認為是茶葉店裝修亂倒膠水惹的禍,將店主告上法院,索賠1.4萬元。昨日下午,雙方在思明區法院鼓浪嶼法庭支持下達成調解協議,茶葉店同意支付6000元補償款。 事發2月3日下午,阿玲當時還撥打110報警,警察發現阿玲和丈夫摔倒的地面,有滑滑的膠水,阿玲拍片后發現腳踝斷了。本來醫生建議手術,但考慮到阿玲年紀大了,又臨近春節,最終選擇保守治療,結果春節長假一家人都沒法好好過。 阿玲說,事發后,茶葉店老板承認裝修時沒有及時把桶裝殘余膠水處理掉,撿垃圾的人把膠水倒在人行道上。阿玲起訴茶葉店索賠1.4萬元損失,其中包括1450元的醫療費及護理費等。 茶葉店一方辯解說,警方的記錄并沒有說路面的膠水是茶葉店倒的,阿玲也沒有提交證據證明。但是,為了和氣生財,茶葉店同意支付6000元補償款。 【相關新聞】 店面裝修 垃圾亂倒將受罰 思明區城管執法局法律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依據《廈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臨街商店應按規定設置符合規范的廢物箱儲存垃圾,不得將垃圾堆放在道路旁。而且,臨街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應當管理好責任區內的衛生、綠化、秩序,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門前“三包”。未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要求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具體來說,店面裝修時產生的垃圾不能隨意傾倒,應該進行裝袋后再丟棄,如果不能及時運走處理的,還應該先放置到店面內,以免影響環境衛生和行人的通行。 工作人員透露,他們也曾接到過關于裝修垃圾亂堆放的投訴,一般采取制止、糾正的方式,對于拒不改正的情況才會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他建議,市民一旦發現類似的現象,可以及時撥打電話向城管部門投訴。 |
- 2013-05-09寶寶早教中心摔傷 家長索賠精神損失費
- 2013-05-01大同小學旁BRT:一阿婆乘電梯摔傷
- 2013-04-29龍巖古田一名八旬老人逛公園 不慎摔傷頭破血流
- 2013-03-30酒店泳池地板濕滑未做安全提示 客人摔傷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