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億元傳銷案昨宣判 11名"骨干"均被判有期徒刑
baijiapai.com?2013-05-16 17:18? ?來源:廈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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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上月23日,本報曾報道了海滄未來海岸小區傳銷窩點的11名傳銷骨干過堂受審的消息。昨日上午,海滄區法院一審宣判,11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的頭目——“廈門區域總監”余某獲刑3年6個月,并被處罰金20萬元。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徐林武 通訊員 海燕) 【判決】 總監辯稱“不知情被任命” 證據面前自愿認罪 在法庭上,“廈門區域總監”余某承認自己加入了“以自愿連鎖經營業”為名的傳銷組織。但對總監一職,余某說,2010年是自己的上線先來廈門考察,后來就強制要求他來廈門發展。被任命為“廈門區域總監”時他根本不在場,過后才知道“上面”給他安了這么一個職位。 余某稱自己只知道要花69800元才能取得發展下線的資格,但并不了解發展下線的提成比例。他還提到了一本名叫《中國資本運作手冊》的書,“我們是按照那本書上規定的來做,不是我制定的”。 11名傳銷骨干在庭上的辯解無非是3個理由,一是自己是經人介紹,被騙加入的;二是自己家庭困難,需要生計;三是自己雖然一步步升職,但實際上并未履職。 證據面前,11人均自愿認罪,分別被判處有其徒刑3年6個月到1年2個月不等,并相應被處罰金20萬元到1萬元。其中年紀最小的,今年不過23歲,只有初中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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