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6年頻跳槽狀告數十家企業 是維權者還是鉆法律漏洞獲利
爭議維權PK鉆法律漏洞 一時間,有人稱贊梁丁,夸他是一名執著的外來工維權者;不過,也有人質疑:他是不是在專門鉆法律漏洞獲利? 在福建九信律師事務所林樂漂律師分析看來,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理應得到維護,但勞動者若以欺詐手段騙取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實質上,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締結勞動關系行為,相應的勞動關系是無效的。 林樂漂律師說,但上述觀點存在舉證難的客觀事實,通俗來說,一年跳槽一兩次勉強算正常,但如果在6年多的時間里接連跳槽20多次,且每回跳槽之后,此人都能“巧妙”地把握住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這一違法“軟肋”,這多少有點刻意鉆法律漏洞獲利之嫌。 “以同一種理由,告狀次數如此之多的案例還真少見”,林樂漂律師說,勞動者若以破壞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為手段挑釁用人單位,以達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目的,其行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違法犯罪。不過,對于是因試用期技術不過關,還是工作沒經驗導致工廠財物損壞,或是有意損壞財物,也存在舉證難這一客觀事實。 就此,林樂漂律師提醒,面對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應該更加嚴格遵守勞動合同相關法律,在勞動者毀壞財物后,應及時清點確認,保留證據,以防備被告。 印象 口齒不清 寫字“散架” 40歲的梁丁是江西人,身高1.6米出頭,長得還算壯實,住在島內,每次出門,幾乎都騎著一輛沾滿塵灰的紅色電動車。 雖經導報記者幾次電話約見,但梁丁總是以“很忙”為由推辭,直到被“攔截”在思明區法院門口。 “我只有小學文化,沒學過法律知識,但看過一些法律書籍,有些‘工廠不按法律給我工資,我就告他!’”梁丁看上去脾氣有點暴躁,他說,前幾年,有一次他在工廠受了工傷,老板不肯賠錢,他差點就沖過去打老板,但被人攔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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