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社會組織管理”
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登記的社會組織(含備案)共有2290個,同比增長8.6%,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6.5個,位居全省第一。其中:社會團體1007個(市級589個,區級418個),民辦非企業單位890個(市級186個,區級704個),備案社區民間組織390個,包括臺灣經貿社團在廈代表機構4個。 [2013-06-05 09:04:00] 主持人: 近年來,廈門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對臺交流合作,對推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您覺得,廈門社會組織在對臺交流方面具備哪些優勢條件呢? [2013-06-05 09:05:00] 張副局長: 主要有三個優勢: 一是廈門的區位優勢。廈門在改革開放發展進程中發揮“窗口”、“試驗田”和“排頭兵”作用,社會組織在促進對臺工作與兩岸關系發展中也發揮了其獨特優勢和作用。作為經濟特區,廈門憑借祖國大陸與臺灣往來的主要中轉站的毗鄰的地緣與相連的區位優勢,積極發揮對臺獨特優勢,加強對臺工作,促進兩岸關系發展。 二是對臺交流的政策優勢。2011年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明確提出“支持兩岸相關團體在廈門設立辦事機構,以便利兩岸溝通、協調”。2012年8月20日,廈門市政府正式出臺了《廈門市臺灣經貿社團在廈設立代表機構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于10月1日起實施,明確了臺灣經貿社團在大陸的業務活動范圍及備案管理工作事項。該《辦法》將臺灣經貿社團界定為:在臺灣地區依法成立的,從事各種經濟、貿易活動或與促進社會經濟事業相關的協會、商會、促進會等非營利性、非政府性的社會組織。臺灣經貿社團在廈代表機構的備案管理機關是廈門市民政局,業務指導單位是廈門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辦法》還對臺灣經貿社團在廈代表機構的設立備案條件及程序、變更與終止、服務與管理等事項進行了詳細規定。 《辦法》的制定與出臺在全國尚屬首例,標志著廈門市的臺灣經貿社團在廈代表機構備案管理工作有了政策文件的依據。臺灣經貿社團在廈設立的代表機構經市民政局備案后將取得合法身份,即可依據核定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由廈門市民政局根據《辦法》批準投立的臺中市海峽兩岸經濟發展協會廈門市代表處11月28日揭牌成立,這是中國大陸首個合法設立的臺灣經貿社團代表機構。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先生為此發來賀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