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7月1日起全省率先施行房產計稅評估新規
baijiapai.com?2013-06-12 10:36? ?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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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廈門7月施行房產計稅評估新規 早報訊 (記者林維真)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將在全省率先正式推行存量房納稅評估系統,明顯低于市場評估價的交易價,需要按照評估價重新計算稅款。 據了解,房屋交易過程存在著買賣雙方以遠低于市場價的金額簽訂合同,實際交易時仍按照原價交易,這樣就少繳納了契稅或轉讓環節稅收。這種“陰陽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最經常出現。從2012年7月1日起,廈門市全面上線運行存量房納稅評估系統,明顯低于市場評估價的交易價,需要按照評估價重新計算稅款。為此,廈門市地稅局于近日制定出臺了《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存量房評估異議處理辦法》,并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將實施的《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納稅人申報的交易價低于系統出具的計稅評估價,并對評估價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稅務機關開具的《廈門市存量房交易計稅評估結果告知書》后,當場填報《復核申請書》,并在兩個工作日內提供與房屋成交價格相關的全部書面證明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復核申請。稅務機關將在納稅人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期滿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其提供的申請理由和書面證明資料進行審核或實地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對評估價作出調整,形成復核結果。 《辦法》第十二條指出,如果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納稅人還可自行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在收到《復核結果告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評估報告。但對同一存量房評估異議的,納稅人只能申請一次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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