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小區"限停"引發商戶堵門 物業:維護業主利益
律師觀點 優先保障業主利益 “限停”并無不妥 物業與業委會 “限停”的做法,妥嗎? 福建民豐律師事務所律師雷文福分析,生活小區不是商業街、購物廣場,業委會及物業管理處對外來車輛的“限停”并無過錯。更重要的是,小區停車位是屬于全體業主的公共措施,于法、于情、于理,業委會、物業都應優先保障小區業主的停車利益。 從目前情況看,業主停車利益受到影響已是不爭的事實,業委會“授權”物業對外來車輛施行“限停”,其做法并無不妥之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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