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高額稅費140萬房子以52萬報稅 陰陽合同被罰
baijiapai.com?2013-06-20 07:11? ?來源:廈門網
我來說兩句
海西晨報訊(記者 主父真真 實習生 鄔秀君 通訊員 湖法)為逃避高額稅費,房主李華(化名)和買家劉偉(化名)將實際成交價140萬的店面,以52萬的價格申報給了房管部門。事情暴露后,他們被罰款16萬,這錢誰來出呢? 2011年4月,李華和劉偉簽訂了房產協議,140萬的房子,過戶價僅為52萬。而且雙方還約定:房屋成交價與申報價之間的差額可作為房屋裝修及設備轉讓款。 買賣雙方各自打著自己的如意小算盤:對劉偉來說,52萬的過戶申報價讓他節省一大筆過戶費;而對于李華來說,承諾52萬元包過戶可以誘使劉偉很快簽下協議,以便房產迅速轉手賣掉。 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雙方辦理了過戶手續后,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對上述房產轉讓有關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了謊報申報價的違法行為。稅務部門對李華進行了相應稅務行政處罰,要求李華增補稅費近10萬元,加收滯納金1.8萬多元,并處行政罰款近5萬元,共計16萬多元。 賣家李華足額繳納了這16多萬元的款項,劉偉則一毛不拔。李華認為這非常不公平,自己不應當獨自承擔這16萬元,于是將劉偉告到了法庭。而劉偉則認為,根據協議,他只承擔52萬過戶申報價的稅費就可以了,其它費用沒必要承擔。 廈門市湖里法院認為,李華和劉偉為了各自目的惡意串通,通過降低申報價達到減少承擔稅費的目的,損害國家的利益,二人之前協議無效。經法院一審判決,李華和劉偉雙方均有過錯,因此,對于造成的損失雙方各承擔一半,劉偉需支付給李華8萬多元。 |
相關新聞
- 2013-06-08我愛我家分公司被取消網簽 做陰陽合同助人避稅
- 2013-06-03“我愛我家”涉嫌簽訂“陰陽合同” 被罰款3萬
- 2013-04-11二手房避稅歪招或將成為屠刀:陰陽合同避稅有限
- 2013-03-15新“國五條”細則出臺 嚇跑了賣房人的陰陽合同
- 2013-02-04足協難尋申花欠薪證據 知情人曝魔獸簽陰陽合同
- 2013-01-28南昌存量房評估系統將上線 防“陰陽合同”避稅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