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問題 問:若建設項目出現需協調的問題,如何申請協調? 訪談嘉賓 答:業主可先到市政務中心五樓代辦科進行申請,代辦科了解情況并確定該問題可在中心平臺上協調,將指派代辦員進行現場協調,若無法解決,代辦科將問題和協調情況提交給市政務中心管委會專題協調。 侯先生 問:什么項目可以申請代辦服務? 訪談嘉賓 答:有四類項目可以申請代辦,即:1.廈門市行政區域內的省、市重點建設項目;2.集美新城片區、海滄新城片區、同安新城片區、翔安新城片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片區范圍內的基本建設工程;3.廈門市行政區域內重要的社會公建及民生項目;4.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張先生 問:代辦的服務內容有哪些? 訪談嘉賓 答:代辦內容為投資項目建設前期行政審批事項,即從項目立項到項目取得施工許可全過程的行政審批事項。代辦事項可根據投資者的要求進行全程代辦或部分代辦。 黃先生 問:代辦是不是全過程負責或包辦相關審批手續的辦理? 訪談嘉賓 答:代辦并不是包辦,代辦的工作職責主要是“指導、跟蹤、督辦、協調”,即(1)指導項目業主組織審批申報材料;(2)跟蹤審批過程、及時反饋審批情況;(3)項目審批進程中積極督辦,同時督促項目業主履行職責,做好項目業主、審批部門及設計等單位之間的溝通工作;(4)及時發現、協調審批進程中的問題;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提請行政服務中心進行協調、督辦。 黃先生 問:代辦服務要收費嗎?如何申請? 訪談嘉賓 答:代辦實行無償代辦。具備代辦條件的項目,業主可到中心五樓代辦科申請代辦,代辦科將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指派專人負責代辦工作。 黃先生 問:建設項目申請代辦服務后,業主要做什么? 訪談嘉賓 答:(1)負責組織項目申報材料;(2)負責聯系、督促設計等單位按要求及時對審查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修改或補充材料;(3)協助組織項目協調會;(4)負責及時辦理各種繳費手續及其他項目業主應履行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