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孩先被下毒再遭性侵 為籌毒資又參與販毒
baijiapai.com?2013-06-26 11:20? ?來源:廈門網
我來說兩句
毒品犯罪是社會危害性極為嚴重的犯罪。毒品不僅危害人們的身心健康,而且毒品犯罪還會誘發搶劫、故意傷害等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破壞社會穩定和民眾安全。 “6·26”是國際禁毒日,思明區人民法院特別對外公布典型涉毒品犯罪案件以及對毒品犯罪案件的調研成果,希望給廣大市民敲響警鐘。 典型案例 案例1 糊里糊涂幫販毒 “無知”少女被判刑 曉雪原計劃在17歲生日當天約“大哥”阿炳為她慶生。而阿炳聲稱先帶她去“兜風”,曉雪滿口答應,于是兩人一同駕車從殿前往輪渡方向“兜風”。可是在輪渡沒轉幾圈,阿炳就讓她幫忙拿包東西送往一位買毒人員手中。懵懂的曉雪為幫“大哥”盡快完成交易以便慶生,還主動幫他出價,鞍前馬后地提驗毒工具。結果,兩個人在往呂嶺路方向送毒時,被警方抓獲。 帶她“兜風”的“大哥”阿炳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而曉雪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當法官宣讀判決結果時,曉雪與坐在旁聽席上的父母不禁失聲痛哭。 案例2 先被下“毒”遭性侵而后吸毒又販毒 被害人變被告人 20歲少女小蘇喜歡“泡吧”,經常流連于廈門各大夜場。在一次酒吧飲酒時,她因為喝下被陌生男子摻有“K粉”(氯胺酮)的飲料而被強奸。但法律意識淡薄的她并未選擇報警。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小蘇開始迷上“吸毒”,嘗試各種毒品,從“搖頭丸”到“冰毒”,從“麻古”到“海洛因”。她吸毒的原因更是讓人啼笑皆非:聽信謠傳“吸毒可減肥”。 但由于吸毒耗資巨大,只是一個普通白領的小蘇漸漸感覺負擔過大,無力承擔吸毒所需費用。后來她轉為“販毒下線”,做起販毒的勾當。就這樣,小蘇由“強奸案”的被害人轉變成為一個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在一起毒品交易中,小蘇被警方抓獲歸案,最終被思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
相關新聞
- 2013-06-26跑船老板竟用毒品換槍支 吸毒販毒還嘗試自制毒品
- 2013-06-25與“土匪”稱兄道弟 仙游一少年踏上販毒之路
- 2013-06-25珠海警方搗毀大型制販毒網絡 毒販竟訓練兩歲小孩吸毒
- 2013-06-25公安部督辦跨省販毒案告破 銅仁繳毒品700余克
- 2013-06-24武漢警方破獲特大跨境販毒案 繳獲毒品逾30公斤
- 2013-06-24為留住老顧客增加收入 福州一燒烤攤主兼職販毒
- 2013-06-24小伙自云南販毒30公斤返川被當場擊斃(圖)
- 2013-06-23廣西警方破獲跨國販毒案件 繳獲海洛因8公斤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