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城鄉規劃條例》下月施行 將外遷景區內居民
baijiapai.com?2013-06-29 10:38? ?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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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7月1日起《廈門市城鄉規劃條例》正式施行 廈門將有計劃外遷景區內居民 早報訊 (記者林維真)今年7月1日,《廈門市城鄉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對臨時建筑物進行了嚴格限制,規定:臨時建筑物不得超過兩層,總高度不得超過7米,不得開發地下空間;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年,確需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村莊建房需經規劃審查 《條例》覆蓋了廈門全市,并就村莊建設發展作出了明確規定:村(居)民在村莊規劃區內進行住宅建設的,應當向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并在本村(居)公示30日。村(居)民還應將建房申請、村(居)民委員會的書面同意意見、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住宅設計圖件一并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再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確定是否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鼓浪嶼綠地率應超50% 《條例》從規劃角度對特色風貌提出了專門的保護規定:鼓浪嶼應當嚴格保護歷史風貌,控制建筑總量、層數,降低建筑密度,綠地率必須大于50%。萬石山應當嚴格保護自然景物、人文景觀,控制各類建設行為,有計劃地往外遷移景區內居民。此外,中山路、思明北路、思明南路鎮海路口以北路段、集美學村以及由規劃確定的保護范圍內的建設,應當保持原歷史風貌。 違建將按造價比例罰款 對于違章建設,《條例》明確規定可以處整體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此外,《條例》還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和實施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城鄉規劃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查詢;有權對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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