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起一批新規實施 職工醫療保險最高可報50萬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懷 陳泥)根據近日我市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本月起,我市將降低參保人員社會統籌醫療基金起付標準(詳見示意圖)。 另外,7月1日零時至7月2日12時,我市將進行2013年社保年度結轉,在此期間,各社保機構暫停對外辦理各項業務,參保人員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自7月4日起的正常工作日,憑收費發票(包括診察費)和社保卡到原就診醫療機構沖正報銷。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除急診外,原則上不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沖正報銷截止時間為7月31日。 年度結轉期間,各定點零售藥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藥服務,參保個人在此期間用現金購藥的費用由個人承擔,不予報銷。異地就醫人員在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墊付的符合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必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和平安保險公司辦理報銷,逾期不予受理。 提醒 年度結轉結束后,參保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本人個人醫療賬戶金額: 1.登錄網站; 2.各社保經辦機構大廳自助查詢機;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 公積金 市民最高 可月繳5252元 廈門日報訊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廈門市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公積金繳存上下限進行調整,自7月1日起施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定,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為12%。中央、省、部屬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經批準放寬到15%的單位暫保留。符合規定條件的,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252元,下限為120元。中央、省、外地市駐廈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及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上限為6566元。 與2012年度相比,2013年度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提高了642元,下限提高了10元。中央、省、外地市駐廈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及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增加了8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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