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起一批新規實施 職工醫療保險最高可報50萬
二手房 評估有爭議 可申請復核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徐于平 張標敏)市地稅局正式出臺的《存量房評估異議處理辦法》本月正式實施,明確了可認定為“正當理由”的四種情形,并進一步明確了復核受理、審核程序和時限。 稅務機關可以認定為“正當理由”的四種情形為:(一)由人民法院裁定、判決和仲裁機構裁決的房產權屬轉移,以生效法律文書載明的存量房價值作為計稅依據;(二)通過具有合法資質的拍賣機構依法公開拍賣的房產權屬轉移,以拍賣對價作為計稅依據;(三)房產曾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或存在功能性結構破損等嚴重質量問題的。(四)其他情形。其中,第三、四種情形,需要主管稅務機關結合納稅人提供的書面資料進行判斷。 護照 非戶籍地居民 可就近申辦 廈門日報訊 公安部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護照、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據了解,北京、天津、福州、廈門等31個城市的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以及在本市暫(居)住的外地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可就近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上述31個城市以及無錫、常州、泉州等12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共計43個城市)的上述范圍人員可就近提交普通護照申請。 此外,全國各地年滿60周歲(含)且在暫(居)住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可就近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養老 子女應“常回家看看” 養老機構歧視虐待老人構成犯罪將被追刑責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對老年人的利好內容。 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8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贍養人在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況屢見不鮮,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清官難斷家務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針對這一現象,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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