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打擊保健食品‘四非’專項行動”的意見建議
龔先生 問:問題產品責任者要如何確定? 訪談嘉賓 答:在以往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產品源頭難以追溯,處罰難以落實的情況。本次專項行動將采用以下措施:一是對于產品先確認,確認后在進行抽驗,對于假冒產品則直接查處。二是問題產品不能追溯的,對相關經營者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黃女士 問:請問違法違規委托生產如何界定? 訪談嘉賓 答:衛生部在《印發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方法與評價準則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77號)中明確,不符合GMP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以委托符合保健食品GMP要求的生產企業進行生產,受委托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保健食品生產衛生許可證,委托生產的保健食品在產品包裝標識及說明書上必須注明相關信息。對于非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委托生產企業生產以及不具備能力的生產企業接受委托生產,均屬于違法違規委托生產行為。 梁先生 問:本次專項行動對于產品檢驗檢測有哪些具體要求? 訪談嘉賓 答:此次專項行動涉及的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檢驗,按照補充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有關規定開展,檢驗方法應根據《關于發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的通知》(食藥監辦保化[2012]33號)規定進行檢驗;涉及的監督檢驗應按產品企業標準檢驗,產品企業標準不低于產品批準證書附件產品質量標準(主要內容)或者產品技術要求的相關內容。對于缺乏標準的,應向總局核實。總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負責產品標準的核實工作。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負責所需檢驗檢測工作的組織協調、檢驗方法確認和驗證等相關工作。對于未載明補充檢測方法的,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應組織有關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抓緊制定相關補充檢驗的方法。 李先生 問:福建省對此次打擊保健食品“四非”有何要求? 訪談嘉賓 答:福建省局要求對全省46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734家保健食品經營批發企業進行全覆蓋的監督檢查,對專項行動中立案查處的案件結案率要達到90%以上。 chen 問:福建省此次打擊保健食品“四非”專項行動有何特色? 訪談嘉賓 答:此次專項行動中對以下三種違法行為應予以重點打擊:1、境外保健食品產品未獲進口注冊批準在沿海市場銷售的;2、省外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在省際交界商貿市場銷售的;3、利用電話、宣傳咨詢、互聯網等方式銷售假冒保健食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