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社局專家解讀高溫津貼政策
東南網7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鮑娜 李玉燕)福建省夏季高溫津貼標準從本月起進行調整。為了讓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細節,本報今天特邀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專家接聽“權威在線”,就“高溫津貼”發放的相關內容,解答讀者問題。 據了解,過去我省的高溫津貼發放政策規定,企業5-9月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必須發放高溫津貼。此次新標準規定:企業只要在5-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作業,不論當天氣溫高低,都必須發放高溫津貼。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用人單位的高溫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專家介紹,高溫津貼屬于特殊的津貼,按照國家規定,特殊津貼不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范圍。 專家熱線時間:今天下午3:30-4:30,咨詢熱線:2962120。 |
相關新聞
- 2013-07-16福建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 每人每天9.2元
- 2013-07-16我省上調夏季高溫津貼標準
- 2013-07-16省委召開老同志座談會 我省上調夏季高溫津貼標準
- 2013-07-15福建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 每人每天9.2元
- 2013-07-15閩調整高溫津貼標準 高溫作業人員每人9.2元/天
- 2013-07-15福建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 每人每天9.2元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