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博英語屢遭學員投訴 同一課程報名費相差數千元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莼 實習生 鄧心怡)近日,市民廖先生向本報官方微博“@廈門日報968820”發來私信,稱廈門韋博英語培訓機構收費差異大,且不愿退款,之前曾被網絡曝光過,但同樣的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這家頗具知名度的英語培訓機構為何屢遭學員投訴?本報記者介入調查。 廖先生花了16000元,采用銀行分期付款的形式,報名廈門韋博國際英語培訓中心的商務英語入門課程。合約簽訂后,當晚他在網上看到有人報料說,韋博英語的課程價格不一,培訓中心對外報價18000元,有學員說自己只花了12000元,甚至有人只花了10000元。多花了幾千元的“冤枉錢”,廖先生很不滿,第二天就找了韋博英語的課程顧問陳小姐要求退款。對方卻以該機構和銀行簽了協議為由、退款要交付違約金等理由進行推托。三天后,陳小姐又以過了退款期限為由,拒絕退款要求。 廖先生說,韋博英語稱因與銀行簽了相關協議,要取消就得交4000多元違約金。但是簽訂入學合同時,工作人員卻沒有告知學員這方面的內容。且《合同》表明,“學員可在簽訂合同三天內填寫《退費申請單》申請退學,韋博將扣除手續費、管理費、銀行刷卡手續費后,退還剩余款項”。 隨后,記者與廈門韋博國際英語培訓中心取得聯系,對方稱陳小姐在外辦公。過了1分鐘,廖先生向記者表示,陳小姐來電稱愿意提供兩個解決方案供他選擇。第一,她幫忙找其他學生,把他的課程轉售給對方。第二,答應退款要求,但依合同要扣除手續費和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廖先生選擇了第二個方案??墒?,當記者致電陳小姐,試圖進一步了解此事時,她卻一直不肯正面回應,只是強調她和廖先生已經把事情解決了,還質疑記者“不講人權”。 律師說法 拖延退款屬違約 韋博英語對外收取學費因人而異,且差異很大,且故意延遲退款時間,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說:“價格屬于市場調節,會砍價的人價格低,不會砍價的人價格高點,從法律上講,是合法現象。不過,延遲退款肯定是違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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