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行李內8000元項鏈莫名消失 春秋航空"賠"兩箱牛奶
事件 乘客投訴稱,托運行李落地后被打開,里面價值近8000元的項鏈丟失,索賠結果是春秋航空公司送來的兩箱牛奶和“每公斤100元”的賠償提議 爭議 航空公司解釋稱兩箱牛奶是“贈品”,且已提前告知乘客不要在未保價情況下托運貴重物品,但乘客稱從未得知相關信息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曉波 實習生 丁凱鵬)包裝完好的昂貴項鏈,竟在托運過程中“突破”包裝盒、行李箱的重重保護,不翼而飛?乘客潘小姐昨日致電本報讀者熱線968820,稱自己6月13日乘坐春秋航空香港飛往廈門的航班,落地后發現托運行李中的一條項鏈丟失,向航空公司索賠,等了一個月,卻只得到兩箱牛奶和“每公斤100元”的賠償提議。 近8000元項鏈 托運后莫名消失 昨日中午,潘小姐向記者出示了當天的機票和項鏈的購買發票。“項鏈是用包裝盒裝好的,我還特地用膠帶封口。”潘小姐說,當天她托運了3件行李,登機前還特意檢查了項鏈的包裝。但是下飛機后,她卻遲遲找不到第3件行李。過了近二十分鐘,機場工作人員告知旅客,有部分散落行李在柜臺上,請旅客認領,這時她才從這堆行李中找到了自己的那件。這時,行李已經被打開,里面一片雜亂,那條價值近8000元的項鏈不見了。 “項鏈肯定是丟失在托運環節的,我立刻在廈門機場向派出所報了警,警方在6月14日立案。”潘小姐表示,警方調取了機場的監控錄像,可是監控錄像只有行李從貨運車上搬下來以后的部分,顯示行李已經被打開,有被破壞的痕跡,可之前的監控沒有調到。 “7月12日那天,春秋航空公司派人來我家,給我送了兩箱牛奶。”潘小姐告訴記者,該工作人員向她表示,航空公司之前已經告知旅客,不允許在沒有報價的情況下托運貴重、易碎物品,如果丟失,航空公司不會承擔所有責任,只會以一般托運物品丟失的標準進行賠償,1公斤物品賠償100元人民幣。等了一個月,等來這樣的處理結果,潘小姐不能接受。 潘小姐說,她已經集結了一批同樣在乘坐春秋航空航班時遇到“行李托運丟失”的旅客,準備在7月21日到蓮花公園“義賣”航空公司“賠償”的牛奶,為自己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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