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宰客”司機遭處罰 電瓶車被降一顆星
民警對蔡某進行批評教育。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戴舒靜 實習生許詩涵)上了電瓶車后,車費漲3倍,吃條魚,竟被要了238元,外地游客懷疑自己被電瓶車司機“宰”了(詳見本報7月27日報道),昨天,在大嶝邊防派出所的調查下,涉事司機被找到了。 辯解也沒用,這名司機仍將被扣10分、降一顆星,這也意味著他將成為大嶝電瓶車星級管理制度推出后,第一個被處罰的司機。 昨天上午10點,涉事的電瓶車司機蔡某被大嶝邊防派出所的民警叫到了所里,他一直低著頭。蔡某稱,當天雷女士一家要坐他的車前,他向對方說清楚“小環島”每人10元,“大環島”30元。當時,對方說要“小環島”,途中,他看時間還很充裕,就建議對方要不要改成“大環島”,雷女士一家說可以。 到午飯時間,他介紹雷女士一家到自己朋友開的飯店吃飯,他還特意交代朋友要給雷女士一家打折,然后他就收取了90元車費先行離開,等對方吃完再聯系他,他送她們去車站。當時雙方并沒發生什么爭辯,自己也沒有惡語相向。 為核實情況,大嶝邊防所民警小張當即聯系了雷女士,已返家的雷女士稱,倘若環島游有“大、小環島”之差,她們對車費沒有異議。但用餐時的確是蔡某點的餐,當時他點了四樣菜,她發現后還特地下樓劃掉兩個菜,只剩下紫菜和魚,結果這兩樣菜的價格還是讓她們大吃一驚,更甚的是,蔡某的態度讓她們很不舒服。 雙方各執一詞,真實情況還有待進一步調查,不過,民警認為,游客會投訴,那說明蔡某的態度肯定存在問題,并且身為電瓶車司機,蔡某在接待游客前未詳細向游客解釋清楚收費標準,才導致雙方發生歧義,民警要求蔡某向雷女士一家道歉;同時,根據下月就將實施的《電瓶車星級管理細則》有關規定,他將被扣10分,其電瓶車星級也從三星降為二星。 民警表示,他們希望此次處罰,能給大嶝的電瓶車司機產生觸動,不要重蹈覆轍。 背景 電瓶車星級越高服務越好 隨著大嶝旅游人氣升高,電瓶車行業也隨之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在大嶝島上有近120輛電瓶車營業。由于從事電瓶車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再加上沒有相關的管理細則,導致大嶝島上的電瓶車行業一度較為混亂,拉客、宰客、吃回扣、不按規矩行車等不法行為層出不窮,為整頓這一亂象,維護大嶝的旅游形象,大嶝邊防派出所和大嶝街道辦、大嶝電瓶車協會等有關部門決定,在7月聯合推出《電瓶車星級管理細則》,用星級來給電瓶車的服務“定性”,星級越高說明服務越好,游客越可放心選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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