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戶擅設“山寨”交通標志 屢教不改終被罰
晨報訊(記者陳佩珊)近日,翔安公路分局聯合翔安區交通綜合執法大隊對324國道面前山村的非交通標志進行拆除,并對當事商戶處以500元的罰款。據了解,這是翔安區首例因擅自設置非交通標志被處罰的案例。 今年6月,翔安公路分局路政人員發現,324國道面前山村路口處有一商戶擅自設立廣告牌。該廣告牌與一般交通標志類似,都是藍底白字,不僅容易分散司機注意力,而且立在路口存在安全隱患。路政人員多次責令該商戶自行拆除,但他屢教不改。整改期限過后,交通執法大隊強制拆除了該非交通標識,并對商家處以50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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