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北經貿學校涉嫌違規招生等問題 被有關部門再次約談
問題2 預收學費涉嫌違規收費 根據該校提供給學生的收費憑證(非正規發票,而是收款收據),其中收費項目包括2800元學費、1200元住宿費、400元教材資料費、590元服裝費、60元建檔費、100元財產保證金等,在專業一欄寫著“大專”,收款收據使用的公章是“福建經貿學校廈門校區”。對此,集北經貿學校校長的解釋是,他們與有資質的公辦高職院校簽署了合作協議,進行“成人高考”的報考工作,是一種“套讀”模式,2800元就是預收的“成人高考”輔導班學費,之后,他們將再與有合作協議的高職院校進行結算,由合作的高職院校出具正規發票。 那么,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呢?市教育局明確表示,該行為屬于違規收費。中職學校不能收取高校費用,中職學校面向學生開辦“成人高考”培訓班,收費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也只能收取相應的培訓費,而不是將“成人高考”報名費、培訓費等都納為2800元的學費,又通過“預收”的形式在報名時就向學生們收取大專學費。 問題3 混淆概念進行招生宣傳 集北經貿學校在今年的招生宣傳單上這樣介紹:“就讀我校免三年學費,且可直接讀對應的高職學校” ,也就是集北經貿學校校長所謂的“3+2”五年制大中專連讀的說法,為了支持自己的說法,他還拿出了《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中期選拔入讀高等職業院校試點工作的通知》。但調查人員注意到,根據該文件規定,參加中期選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是有條件的,必須完成中等職業學校第一、第二學年學業,各學科考核成績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二年級學生。也就是說,必須通過考試才能就讀高職學校。那么,集北經貿學校又如何能保證學生100%地被選拔入讀?如何做到所宣傳的“直接讀對應的高職學校”? 市教育局表示,集北經貿學校是在混淆概念,真正的“3+2”五年制大中專連讀,必須經省教育廳批準,招生錄取是有“門檻”的,如,以廈門為例,今年中考總分650分,351分便是“3+2”五年制大中專連讀的錄取分數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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