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商用公房租金上調 是為遏制轉租牟利
涉及公益民生 公房租金可打六折 “事實上,這次提高商用公房租金的同時,也配套了一些優惠措施,以支持公益與民生事業。”有關人士說。 比如,公房若是由承租人自主經營的,可按市場評估租金標準的70%繳交;承租人經批準將直管非住宅用房作為書店、電影院、學校、醫院、農貿市場等公益與民生用途的,可按60%繳交租金。 此外,對歷史負擔較重的國有和集體老企業轉租的,2013年6月-12月份可按市場評估租金標準的80%繳交;2014年可按市場評估租金標準的90%繳交;2015年按市場評估租金標準繳交。 市國土房產局表示,調整之后,租金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轉租牟利的空間會得到大大壓縮。 住宅改商用的公房也在調價之列 6月1日起調整的公房租金,除了商用公房外,還包括將住宅改為非住宅用房使用的。 “如此一來,就堵住了‘住改非’公房轉租套利的源頭。”一業內人士說。 住宅公房“住改非”后,多手轉租“套利”上百倍。盡管房管所租賃合同中明確“住改非”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恢復房屋原狀及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但實際操作中,卻困難重重。 前不久,鼓浪嶼整治小組的一份工作專報,特意將公房“住改非”問題拎出來。同時,對島上所有商家進行了摸底,對商家房屋做“產權身份認證”,借此逐個挑出“住改非”。 專家建議 鼓浪嶼申遺顧問何丙仲:搭些合理小房子優惠出租老字號 在何丙仲看來,鼓浪嶼上的公房私租是主要問題。“公房私租,這相當于是挖政府的墻腳,這是在盜取國家資產,同時又飆漲了鼓浪嶼的店租。我們首先要從這里出發,來解決問題,應該要禁止公房私自轉租。” 何丙仲覺得,可以把此次漲價事件當成一次契機,在鼓浪嶼上搭一些合理的小房子,優惠出租給老字號店鋪,讓老鼓浪嶼人聯合起來管理。還可以把島上的燒烤攤也一起搬過去,堵不如疏,方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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