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婆”李寶華案已受理 非法集資總額近30億
? 昔日“億萬富婆”如今成了刑案被告。 東南網8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9日,廈門中級法院發布消息稱,該院已經受理了“億萬富婆”李寶華特大集資詐騙案。該案涉案金額高達近30億元,為福建省有史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集資案。 案發前,李寶華一直以“商界女強人”形象出現,對外號稱資產達幾十億元。但案發后,檢察機關發現,多數資金已經被她揮霍。 富婆瘋狂:“吸金”近30億元 李寶華是集美后溪英村人,曾因詐騙在廣東被司法機關勞動教養兩年。2006年,她返回廈門后開始快速“暴富”。案發前,她對外稱資產達幾十億元,擁有多家公司,還投資設立了一家“富婆會所”,不僅要花30萬元,還要有5000萬元的資產證明才能入會。 據檢察機關指控,李寶華自2007年4月起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以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2008年至2011年間,李寶華以支付月息2%-24%的代價,向李某、連某等十余人非法集資共計15.76億元,歸還本息合計18.75億元;向被害人張某、楊某等30余人非法集資共計13.3億元,歸還約9.7億元,余款約3.6億元未能歸還。 據指控,李寶華騙來的巨額資金,除小部分資金用于企業經營活動外,大量資金用于購買住宅、豪華汽車、游艇、珠寶首飾及家庭支出等用途。 神秘同伙:“李嘉誠私生子” 此次和李寶華一同被起訴的還有同伙凌如發,凌還有另外一個假身份——“香港富豪李嘉誠的私生子”。 債主們介紹,2007年起,李寶華叫人假扮香港富豪李嘉誠的私生子到廈門行騙,名叫“林曉東”。對于“李嘉誠私生子”這一說法,不少人都信了。于是,在這名“富豪私生子”的擔保下,李寶華借錢更容易了。 公訴機關認為,凌如發為獲取非法報酬,配合李寶華向集資對象作虛假說明,為李非法集資提供幫助,也涉嫌集資詐騙罪。經查,凌如發在明知李寶華未能按期歸還集資款項且其自身不具擔保能力的情況下,為李向他人集資提供擔保,擔保的集資金額高達6.74億元,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1.63億元。 目前,廈門中院已經正式受理該案,很快將開庭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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