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世雄 通訊員 何光喜 高志偉)26日,廈門市委反腐辦印發《關于2013年中秋國慶期間嚴格落實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的通知》,堅決剎住中秋節、國慶節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博餅”、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 《通知》要求,嚴禁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各社會團體以組織“博餅”等名義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各種購物卡;嚴禁以中秋“博餅”為名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請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單位干部職工進行“博餅”活動,不得用公款贈送月餅和各種節禮;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管轄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及“博餅”活動,等等。 據悉,廈門市紀委監察部門將牽頭組織對節日期間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問題明察暗訪,財政、審計等部門將加強對節日期間財務報支、接待費開支的檢查;歡迎群眾通過12388舉報電話和“鷺島清風”網站舉報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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