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車輛撞傷堵路女員工 三箭要停產補償金引糾紛
三箭員工打著“還我血汗錢”的橫幅聚集在公司門口 東南網8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溫添賦/文 梁張磊/圖導報記者 溫添賦/文 梁張磊/圖)由于近年來年年虧損,三箭電子(廈門)有限公司7月底宣布將停產并遣散員工。因不滿公司提出的補償方案,昨日40余名三箭員工罷工并圍堵公司大門,一名公司高管在乘車駛離公司時,被員工堵住去路,導致一名女員工被撞傷。 截至導報記者發稿時,該名員工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事件 員工集體罷工圍堵公司大門 昨天下午,當導報記者趕到三箭公司時,仍有不少身著三箭公司制服的員工聚集在公司門口。公司門口還張貼著兩份公告,要求所有圍廠員工在9點半前全部回到工作崗位上。 “7月30日,公司突然召集員工開會,說公司因經營不善,將在8月底結束生產并遣散員工。”一位三箭員工告訴導報記者,昨天上午,因為對公司提出的補償金方案不滿意,不少員工聚集在公司門口不開工,其間還與公司管理人員發生拉扯和扭打。 中午12點多,有臺籍員工駕車送日籍高管出廠,被員工堵住不讓出去。沒想到臺籍員工突然啟動車輛,將擋在車前的一名女工撞倒。后該女工被公司送到醫院,目前仍在診治中。 三箭公司人事總務陳課長告訴導報記者,事情發生后,他們已于昨日下午5點左右將治療款送到了醫院。 爭議 加班工資是否應計入補償金 集美區杏林臺商投資區勞動仲裁庭的鄭院長告訴導報記者,昨天上午,他們有到三箭公司就此事進行調解,但員工們并不接受調解,在嘗試了半小時之后,他們只好離去。 “員工與公司的爭議主要是加班費是否計入補償金。”鄭院長表示。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廈門市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的尚未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個人所得稅的應得工資,包括工資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等,但應剔除加班加點工資、非按月支付的單項或專項獎金。 對此,三箭員工并不認同。“我們也找過勞動部門,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工資應該包括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等。”有員工表示,他們的基本工資每月只有1000多元,而每月加班工資有3000多元,所以主要收入還是靠加班工資。如果按照基本工資來算的話,補償金額顯然會少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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