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擬對占道“僵尸車”開罰 長時間占用至少罰500
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 東南網8月3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黃智敏 實習生 彭姝疑)昨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對《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恫莅浮诽岢觯瑢﹂L時間占用路邊停車位的行為開罰。 新建商品房需一戶一車位 《草案》對商品住宅配建停車位的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新建商品住宅應當按照一戶一車位的標準進行配建,建筑面積130平方米及以上的戶型要適當提高配建標準?!叭绻幻鞔_規定,開發商就可能鉆空子。一個樓盤有300套130平方米以上的戶型,如果只配建300個停車位,不合法,但只要多建一個,301個,也算‘適當提高標準’,就合法了。”一位組成人員說。 類似于“適當提高標準”這樣比較原則性的表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越少越好。“法規里原則性的東西多了,執法人員執法尺度就大,主觀意志影響就大,會影響法規的嚴肅公平,讓法規變成權力的工具。剛性的東西多,才能更好地體現公正。”一位組成人員說。 向“長時間占用”說“不” 再如,“專用停車場應含有一定數量的公共停車泊位”、“將道路停車泊位長時間占用”的表述,“一定數量”、“長時間”到底是怎樣一個量,最好都要進一步明確。 《草案》中規定:機動車停放者不得影響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功能或者將道路停車泊位長時間占用,違者由交警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1000元的罰款。 在審議中也有組成人員提出,到底占用多久才算“長時間占用”?是一天、幾天還是半個月、一個月?這個概念的空間很大,一定要予以明確。 非機動車也要有停車場? 此外,還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草案》的內容只包括機動車停車場,最好能將非機動車停車也納入,今后包含非機動車的慢行系統將是打造“美麗廈門”的重要內容,若不盡早規范,將來可能會造成新的混亂。目前在環島路的出租自行車,就已經出現了不少亂象。 地下停車場,特別是大賣場的地下停車場的環保問題,也引起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關注。一位組成人員說,幾個大賣場地下停車場的空氣十分污濁,在管理上也應有相關規定,要求地下停車場的管理部門負起相應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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