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泉城交警”秀制服 警銜太高被認定是假警察
警銜等級示意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鐘夢然)身穿制式服裝,戴著警帽,敬個警禮卻十分“業余”,資料上寫著1982年出生的他,竟然頂著一級警督的警銜。近日,一個名為“泉城交警”的微博引起關注,該微博的頭像是一名穿警服、戴著警帽的男子,網友們對其身份表示質疑。 [網友質疑] 著裝“混搭”,年齡與警銜不符 廈門市十佳民警、微博名人陳清洲也對“泉城交警”的身份表示懷疑。陳清洲分析說,從此人的服裝上看,外著春秋服,應該穿不戴領花的襯衣,但他穿的卻是外穿的夏季執勤服,如此“混搭”,不符合警察的著裝要求。再看其警服上的警銜,竟然是代表一級警督的兩道橫杠加3枚四角星花。“他資料上寫的是1982年出生,而一級警督的警齡至少要20年。”陳清洲不免疑問,難道此人11歲就從警了? [記者求證] 警號是假的,相關單位正在調查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福建省公安廳查詢“泉城交警”的信息。“這個警號是假的,我們這沒有這個警號。”值班人員告訴記者,一級警督為中國警銜體系的第6等級,由公安部部長授予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以及專業技術高級、中級警官,此人若真是1982年出生,不太可能到這個級別。 此外,該值班人員分析說,此人有冒用警用標志、誤導群眾的嫌疑,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相關規定。“群眾可以將截圖等證據寄往福建省公安廳督察總隊,我們將進行調查。”與此同時,泉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泉州公安,也在昨日中午發布微博稱,“此人冒充警察,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公安提醒] 非人民警察,不能使用警用標志 公安人員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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