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執法成治理共識 大家攜手出擊且看野導怎撒野
落實之問 如何形成有效合力? “應當由鼓浪嶼管委會牽頭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旅游局負責人表示,廈門市旅游局已經將鼓浪嶼旅游市場監督檢查和旅游服務質量投訴受理委托給鼓浪嶼管委會下屬的旅游質監所,其中就包括受理旅游投訴、檢查導游證件、查處無證導游、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等四項。 但據記者了解,作為受托執法部門,鼓浪嶼旅游質監所在配套設施上也與其執法內容并不匹配。按照旅游行業管理相關規定,旅游質監部門有權對旅行社派出的旅游團隊進行導游帶團規范檢查,而要進行這種檢查,需要獲得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國家導游員檢查卡”,這張卡既是對導游員進行檢查的資格證書,又是啟動導游員IC卡檢查機的“秘鑰”,但是經過數年的申請和協調,鼓浪嶼旅游質監所至今未獲得該卡。 鼓浪嶼旅游質監所扣除掛職2人,目前在崗的執法人員僅5人,這5人幾乎都遭到過野導的圍攻和恐嚇,這與數百倍于執法人員的野導形成鮮明對比。 解決之道 能否成立聯合執法隊伍?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旅游局作為旅游行業主管部門,具有行業管理權限,而鼓浪嶼面對的是社會管理問題,用行業管理的權限來調整社會事務顯然困難重重。鼓浪嶼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既非旅游行業主管部門又非地方一級政府,島上的公安、工商等社會管理部門都隸屬管委會,要處理這些社會問題也顯然力不從心,這就是管委會與旅游局、思明區政府的最大區別。 廈門市旅游協會會長張斌表示,《旅游法》出臺后,一些執法層面的細則有待進一步細化,但旅游部門對非法從業的“假導”的制約是有限的,應該綜合治理,鼓浪嶼具有景區和社區的雙重身份,除了在現象上下功夫之外,還可以通過提高社區暫住門檻來杜絕長期盤踞在鼓浪嶼的野導群體。 另外,多名專業資深基層執法人員則建議,在鼓浪嶼景區建立聯合式、常態化的公安行政綜合執法機制。協調公安、城管、工商、旅游等行政部門派出執法人員組成聯合隊伍,一同上路巡查執法,發現問題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執法,以最積極的態度解決對野導處罰不到位的難題。 各職能部門能做什么? 整治野導 旅游行政部門: 應依照國務院《導游人員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對進入鼓浪嶼景區的導游員計分制專項檢查,規范導游員的執業行為;加強對旅行社散客部的監管;加大對旅行社委派無證導游、導游員轉賣門票簽單和派團單、導游員轉借導游證、導游員私自承攬旅游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
- 2013-10-04鼓浪嶼“野導”毆打福州游客 一家三口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