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車輛存安全隱患 電動四輪車上路扣車扣分
廈門日報訊 近日,記者從灌口工商所了解到,本報10月6日曝光的那家電動四輪車經銷店的存在超范圍經營現象。由于并沒有明文規定禁止銷售這種電動四輪車,如果店方提出申請,工商部門可為其補辦手續,同意經營。但是,廈門交警嚴禁這種車上路,違者將被處罰。 電動四輪車不可上牌 記者從車管所了解到,電動四輪車沒有在國家規定的允許申領機動車號牌的公告目錄上,不可上牌,因此無法上路。市交警支隊明確表示,如果發現這種車上路,將按無牌車處理,進行扣車和扣分處罰,如果是無證駕駛,嚴重的還將被拘留15天。對于不能上路,卻可以銷售的問題,工商和交警部門均表示,在非公共道路和少數省份,這種車可以上路。 車速過快 上路很危險 電動四輪車在安全性能、加速性能等方面存在問題。商家打出“代步車”的招牌,聲稱這種車就像小區內的電瓶車。但是按照國家規定,四輪車的車速不得超過16公里/小時,這種車超過80公里/小時的最高車速顯然大大高過這個標準。一名資深交警表示,在機動車道上,這種車的加速能力差,影響其他車輛;開在非機動車上,車速又太快。而且這種車的外殼一般采用玻璃鋼,抗撞擊能力不合格,底盤窄,車身高,容易重心不穩。 安全難檢測 也無法參保 據了解,目前國家并沒有對這種車的歸屬進行界定,甚至對其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沒有明確規定。市交警支隊說,在處理交通事故時,一般都把這種車當成機動車。在安全設施上,這種車并沒有安裝安全帶、安全氣囊等保護設施,一旦發生車禍,車內人員受傷的概率很大。此外,這種車由于沒有資格參加機動車交通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將面臨非常不利的局面。 店方出示的檢驗報告上,檢查單位為山東省德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沒有關于安全設施、防撞性能等安全方面的檢驗。記者為此聯系了德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相關負責人說,對于電動四輪車的質量要求,國家目前并沒有統一的標準,企業用的是自己的廠家標準?! ?(本報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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