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實施導游怕罰 對游客購物需求避之不及
廈門晚報訊 10月1日國內首部《旅游法》正式實施,購物和增加自費景點的團隊游將被“封殺”。由于害怕被處罰,導游不敢給游客推薦購物場所。而在一些旅游團中,由于以往購物時間被稀釋在行程中,游客閑得不知道該做些什么,真想去購物,還得多花銀子請旅行社幫忙安排。 記者 翁華鴻 遠離購物 紀念品哪買的,導游死活不說 鼓浪嶼被認為是廈門旅游購物“重鎮”。國慶至今,記者多次走訪鼓浪嶼發現,在鼓浪嶼人民體育場的一條購物街,大部分游客都聚集在那里休息。和以往不一樣的是,購物店里的店員和游客都很悠閑。在購物店里及附近,也看不到有導游的蹤影。 在鼓浪嶼的行程中,很多導游帶團都不可避免要經過很多購物店。導游雖然與這些購物店的店員都是熟識的,路過時都會打招呼,卻幾乎都是“過店門而不入”或直接“視而不見”。即使有游客主動要求導游帶他們去購物店,導游的回復也是“你們要去就自己去,我不能帶你們過去。” 近日,來自青海的游客毛毛說,她和朋友在鼓浪嶼上游玩時,看到導游書包上掛著一個紀念品,非常喜歡,就問了這些紀念品在哪兒買的。問了幾次,導游就是不告訴她們,最后十分無奈地說,“我謝謝您了,真不能告訴您,要不我飯碗就沒了。” 行程注水 自由活動幾小時,只能瞎轉悠 幾天前,市民王女士和幾個朋友報團到海南旅游。“在旅游過程中,導游非常耐心、講解也十分細致。不過,就是參觀過程中遇到所有購物場所,導游都不給停留時間,匆匆招呼游客趕緊去下一個景點。團里有人抱怨沒給留購物時間,導游就很不好意思地說,購物環節旅游合同里沒有安排,如果想購物,自由活動時間可以自己去?!?/p> 以往帶到購物店去游客抱怨,現在不帶購物店去,游客也頗有不滿。在《新旅游法》執行后,因為減少了購物環節,一些行程變得松散了,多出來的自由活動時間游客不知道去哪兒。 “國慶去的臺灣,在阿里山附近參觀講解完了,導游就說自由活動兩小時。我們也不知道該去哪兒,就在山上轉悠,想去購物買點當地特產,導游也不帶著去。”一位游客反映,出門大家都想帶點兒土特產回來送親朋好友。如果在國內還好一些,這要是第一次出境旅游,誰敢自由活動自己去當地“逛街”? 花錢更多 找旅行社安排購物,得另掏錢 據一位廈門旅行社負責人透露,今年所有的旅行社都把焦點放在《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上。早在國慶前,不少旅行社就已在內部會議上下了“封殺令”:絕對不帶游客進購物店,不做出頭鳥,不挨第一槍。 “不購物、不增加自費景點下,旅行社包裝出來的已經是完整性產品。一個15人的團隊里,可能有5個人想去中山路購物,有5個人想去大型超市購物,另外5個人并不想購物。作為旅行社,不可能分別派三個導游、三輛車,有針對性地安排這三撥人。因此,實際操作過程中,旅行社就在線路中增加半天或一天自由活動時間,把購物和自費項目的時間,權力全部放給游客。”廈門旅游質監所所長謝進元說。 新旅游法實施后,大部分旅游報價都大幅上漲,游客出游成本比以前更高了。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想在純玩團中購物的游客,還要再產生額外的費用。如游客想在自由活動時間里安排購物,旅行社是不會安排導游和車輛的。但游客可以找旅行社代辦,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就要由游客來掏。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個問題不是很難解決,對于想買特產的游客來說,可以自己到當地超市買;出境游客想購物,也可以自己去機場免稅店,價格往往會更便宜,不一定要由導游帶到特定的購物場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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