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城管執法人員慢作為 處理違建只發一紙通知
鼓浪嶼城管執法人員被不作為 處理違建只發一紙通知 近一個月來,有關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調查處理違建不力的投訴件接二連三,市糾風辦會同鼓浪嶼管委會進行調查,調查人員發現,該大隊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對群眾投訴件進行調查和處理,執法工作不規范,存在慢作為現象,有些違建在群眾投訴兩三個月后,大隊的處理只是發出一張《責令改正通知書》。 執法檔案一應俱缺 無法體現執法過程 8月29日,群眾舉報:內厝澳路52號業主將此處百年建筑的西洋風格屋頂拆掉,私自加層翻建。市糾風辦將投訴件轉辦后,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9月18日答復,內厝澳52號業主只是擅自施工將“坡屋頂翻修成平頂”,該大隊將繼續跟蹤督查。此后,群眾再次投訴說,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在貼了一張整改通知后,放任違建人繼續建設。 10月16日,市糾風辦前往現場調查時,內厝澳路52號的建設仍未完工,并沒有按照執法大隊的要求進行整改。從現場的情況看,業主將原來2層的坡頂建筑變成3層的平頂建筑,而不是大隊答復中的“坡屋頂翻修成平頂”,外墻粘貼全新的瓷磚,房屋內部也進行了重新隔間、裝修,改變了原有的建筑風貌。 查閱相關執法記錄,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經辦人員拿出的只有一張8月28日開具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執法人員解釋,處理這起投訴,他們實地走訪了多次,做了許多工作,還指著未裝修完畢的墻體縫隙中露出的舊磚墻說,確實不是整體翻改建,而是在舊磚墻外貼了瓷磚……但這些說法,卻沒有任何的佐證,因為執法檔案缺少了必備的執法記錄和相關材料:沒有對違建拍照取證、沒有現場勘驗筆錄、沒有違建當事人的詢問筆錄……這些本應是執法過程中的基本動作。 群眾投訴3個多月 執法人員只開一張單 同樣是10月16日,市糾風辦接到鼓浪嶼居民舉報:雞山路23號之五302樓頂在違法搭建,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只來貼了一張《責令改正通知書》,之后長達6個月不見有任何處理措施,執法人員反而勸投訴人“認可”,不要再投訴,因為周邊也有很多類似情況。 城管人員是否真的“勸導”投訴人雖無從考證,但雞山路23號之五及其周邊,樓頂搭建確實大量存在。雞山路23號之五302樓頂的搭建因為新建且規模大,幾乎多出一層,頗為醒目。 針對這起違建,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拿出的,只有一張6月份開具的《責令改正通知書》,違建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以及《住宅購置證》復印件都無法拿出。有關投訴記錄,該大隊找到了7月5日市長專線轉辦的投訴件。而當時該大隊反饋,他們此前已多次接到舉報,6月份到達現場時該處已完工,因違建人不在,執法人員開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留置送達。6月5日,執法人員回訪此處,發現已停工,由于業主聯系不上,執法人員請社區工作人員協助聯系,此后就沒有下文,沒有向有關部門調取資料,也沒有采取其他執法措施。 對此,執法人員的解釋竟然是:附近的類似搭蓋很多,只好放著等統一處理。 【問題】 執法程序的“硬傷” 顯示執法人員履職懈怠 上述案例暴露出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在處理群眾投訴、執法過程中的“硬傷”。 一是執法檔案材料管理混亂。調查過程中,調查人員發現,兩起投訴件的相關材料,如投訴記錄、執法文書、現場圖片等都沒有按照“一案一檔”進行歸集,而是散落在不同人員手中。這樣的管理,導致相關負責人、經辦人員根本無法了解掌握投訴件處理情況和辦理期限,相應的監督措施自然也無法落實。二是處理投訴、執法過程沒有記錄。執法人員去過幾次現場,是否進行過現場勘查,找不到業主時是否有取旁證?這些工作根本沒有相應的記錄。三是執法程序“半途而廢”。《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違建當事人限期整改,自行拆除違建、恢復原狀。兩起案件的當事人均未在期限內履行義務,然而,該大隊在這幾個月當中沒有采取進一步查處措施。四是執法人員不作為,對違法建設只是采取勸告、發改正通知書,沒有采取停水停電、強制拆除等有效措施,導致違建行為不斷發生。 調查人員認為,上述問題說明鼓浪嶼城管履職過程中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現象。 【處理】 相關案例正在處理 落實對相關人員的問責 在鼓浪嶼管委會的督促下,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表示將積極落實違建查處工作。其中,內厝澳路52號違建當事人已于10月24日開始自行拆除屋面板,該大隊將跟蹤督查,確保其11月2日前整改完成。屆時如當事人仍未完成整改,該大隊將組織施工隊伍予以強制拆除。該大隊還將協調鼓浪嶼風景區規劃管理部門,對該建筑物現外觀是否符合鼓浪嶼風景區整體環境要求進行認定,并視情況再作進一步查處。雞山路23之五302室的違建,該大隊責令當事人于11月5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將依法予以拆除。同時,該大隊還將協調相關部門對該片區住戶在樓房屋頂違規搭建逐一排查,登記造冊,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分類進行現場督辦;對拒不自行整改的,將依法實施強制拆除,力爭明年上半年前將相關違法建設問題解決好。 通過上述兩起案件的剖析,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領導認識到查辦案件中程序不規范,查處效率不夠高等問題,大隊將強化違法案件查處管理,嚴格規范辦案程序,完善辦案檔案資料,提高違法案件查處效率。 對此,市糾風辦表示,將繼續敦促鼓浪嶼管委會查清相關人員責任,并進行問責。 市糾風辦工作人員 史永飛 市民評代表 張肅 劉 雷 張曉良 文/圖 本報記者 黃 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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