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杏濱衛生服務中心組織公款旅游被公開通報
日前,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全市今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三起典型問題,其中集美區杏濱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公款旅游問題還列入了福建省紀委、監察廳日前公開通報的典型案例。在市糾風辦和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調查這起公款旅游案件時,該 “中心”矢口否認,甚至補造“自費確認單”,但違規事實最終仍被市糾風辦查實。 【轉辦】 “中心”答復 參加人員全部自費 8月初,市糾風辦接到群眾舉報,“中心”以黨員活動為名,組織部分職工和家屬在7月27日到小嶝島旅游,費用從公款支出。 根據糾風信訪流程,市糾風辦將該信訪件轉給了“中心”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查、答復。8月底,有關部門答復:公款旅游一事是“投訴人誤解了”。反饋件還表示,因前段時間“中心”工作任務多,員工工作辛苦,7月底工作任務比較少,在開中層干部會時,許多同志提出單位很久都沒組織集體活動了,“中心”領導同意在星期六的時間,科室做好調班,采取個人自愿、費用自理的形式,由工會牽頭組織活動,所有參加人員自己分擔全部費用,中心沒出一分錢。 【真相】 上級來調查時 急忙補做自費單 事實果真如“中心”所說的嗎? 市糾風辦到集美區調查時,該“中心”工會主席許某解釋說,本次組織集體活動,因為他有朋友在旅行社當導游,所以請其聯系了一部中巴車,還幫忙聯系了小嶝島比較經濟實惠的用餐地點。7月27日的小嶝島之行,共去了23人(職工20人、家屬3人),人均費用238元,其中家屬3人的費用共計714元已于次日向旅行社繳清,剩余的4760元也由參加活動人員自理,未向“中心”報銷。為了印證自己的說法,許某還拿出了一份簽名表,說是參加活動人員付費的確認單。 調查人員注意到,這份表格僅有參加活動人員的簽名,沒有注明項目,沒有填寫日期,更沒有繳費金額,很可能是事后補做的。于是,調查人員根據名單,聯系了其中幾名參與者,他們都表示,當初組織活動時,并未說明是自費,在上級部門接到市糾風辦的投訴轉辦件,開始調查后,“中心”才在8月中旬開了個會,讓參加活動的人自付款項,確認單也是會后才補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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