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外一小區頻繁丟車 居民懷疑物業保安隊長監守自盜
線索 欠下債務,保安隊長離職 至于傳言中涉及的保安隊長林某,物業主任王某表示林某已經悄悄離開,連工資都沒拿。“現在根本聯系不上他,打電話一直不接。”小區業委會的一名葉姓委員說,林某沒拿走的工資還不夠還他欠別人的錢。 小區里傳言,林某欠錢不少。有三位小區居民告訴記者,林某曾找他們借過錢。他們介紹說,林某一個月的工資只有一千多元,但玩六合彩玩得不小。據說,林某欠附近一家食雜店550元,欠一家飯店1000多元。有居民猜測,林某欠下債務,只能偷車去賣錢,后來錢越欠越多,最后只能跑路。 昨日,記者撥打物業主任提供的林某電話,但這個號碼現在已變成空號。 >>>鏈接 慣偷當司機 套現加油卡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同法)雇小偷當司機,同安兩家公司損失慘重。他不但頻頻盜竊公司財物,還持公司加油卡套現。近日,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6月30日,同安某公司董事長發現放在辦公室的現金少了2700元。通過查看監控,發現下手的人是司機陳某。此前,該辦公室已經一周之內兩次被盜,董事長早就懷疑是陳某所為,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不聲張,悄悄在辦公室內安裝了監控,等待他再次下手。幾天后,董事長又發現公司加油卡使用過于頻繁,每天都要“加油”,其中一張寶馬車的油卡花了4845元,一張奔馳車的油卡花了2941元。公司派人到加油站一查,發現陳某竟然持加油卡的副卡去套現,以10%的回扣誘惑加油站工作人員配合,多次套取現金。 事發后,陳某離開了公司。但是,去年年初,他又換個化名到另一家貿易公司當司機,同樣利用職務便利,以辦理洗車卡、加油卡和汽車保養的名義,持假發票向公司報銷,侵占公司財物共計29321元。去年1月30日,該公司發現陳某攜款失蹤后,報警將其抓獲。 警方調查發現,陳某是個慣犯,曾因犯盜竊罪于1999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因犯票據詐騙罪于2002年11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十萬元,2007年9月24日剛刑滿釋放。 文/圖 本報記者 吳耀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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