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瓷磚顏色業主做不了主 與物業起爭執遭斷電
整改方案很合理 部分業主不合作 就部分業主對“整改”的質疑,小區物業負責人簡女士解釋稱,此舉出于“為小區整體品質著想,小區外觀的統一協調是保證整體品質的一大要素,品質保證了,房子才能實現保值增值。” 至于整改該如何著手,簡女士表示,物業早已向業主提出了“人性化建議”:“一是貼灰色的防水墻紙,二是噴灰色的漆,這兩個方案都無需破壞瓷磚,而且價格較實惠。” “大部分業主還是能聽從我們的建議,只有少部分業主仍不愿整改。”談到物業對拒絕整改業主的“最后通牒”時,簡女士表示,“雖然我們不愿意這么做,但也是為了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著想。”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業主裝修前,物業都會與其簽訂一份《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這其中就包含“陽臺立面裝飾顏色必須與原有裝飾顏色一致的規定”。“雖說陽臺產權歸你所有,但既然你在這份協議書上簽字了,就應該履行約定。”在簡女士看來,協議書為物業出臺的相關通知提供了法律支撐。 程女士承認自己簽過這份協議書,但她告訴記者,簽訂的過程“帶有強迫性”。“你不簽,物業就不讓你裝修,而且我剛開始還猶豫一下,想細看條款,但物業人員說這只是個形式。”業主陳女士也稱:“簽協議的時候,物業人員只是一直催我們簽,我也沒來得及細看。” 裝修協議書對陽臺有詳細約定。 律師說法 簽了協議書 應履行約定 金海灣律師事務所的鄭志寧律師介紹,雖說陽臺在業主的產權范圍內,但業主在裝修時也須符合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不過,關于陽臺瓷磚顏色的規定目前尚未在相關法規中有所提及。 對于寶嘉譽峰小區物業與業主簽訂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鄭律師認為,“協議書在法律上是認可的,業主如果與物業簽訂了協議書,就應該履行相關約定。” 對于物業對拒整改業主的一系列舉措,鄭律師強調,“物業是業主聘請來為小區服務的,沒有權力干涉業主的裝修人員進出,也沒有權力擅自斷電。如果確有業主拒不履行協議書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徑。” 鄭律師提醒,業主與物業簽訂此類裝修協議書時,需認真研讀條款,對不贊同的內容及時提出質疑,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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