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效遏制新增違法建設
市民提問 在“城管執法連心橋”話題征集過程中,不少市民質疑一些違建“拆除慢”,記者就此采訪了海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規科科長葉藝敏。 市民:為什么一處違建城管隊員都來了好幾趟了,好像也沒有效果,是不是你們的力度不夠? 葉藝敏:如果是在建違建,城管執法部門按照“拆早、拆小”的原則,發現后會立即處理,盡量減少當事人的損失,但如果是建好已使用的違建,依照《行政強制法》需要走規定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如調查取證、告知、決定、送達、復議、訴訟、催告、執行等,有的還需要申請法院強制拆除等等流程,再加上有的違建者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使城管執法部門面臨調查難、送達難、執行難等問題,從發現到最終拆除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有的需要一年以上。 市民:為什么我家的違建最近一建就被拆,而隔壁棟沒手續的房屋十多年了也不見有人拆除? 葉藝敏:隨著廈門城市規模的擴大,原先未納入城鄉規劃區的鄉村地帶已逐步納入城鄉規劃區,規劃控制區內的管理要求自然更加嚴格。另根據市人大頒布的《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城管今年1月1日起,針對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構筑物、設施,開始行使行政處罰權;目前,城管執法部門實行“控新拆舊”的做法,先集中力量打擊新增的違法建設,確保“零增長”,對于舊的違法建設,我們將依法逐步處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采訪中,不少城管隊員表示,他們的工作真“難”。我想這“難”有兩方面含義,一方面是在法規不健全的條件下,施展工作難;另一方面是即便做了很多的工作,依然很難被群眾理解。 一名城管說,有次他拆除黃厝的一處違建,業主操著閩南語對狗說:咬他咬他!事后,這名城管說:“我是軍人轉業過來的,我曾經扛槍站崗為人民,現在他們卻放狗來咬我,這個工作讓我內心無比煎熬。” 這就是目前大多數城管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所處的環境。我想,除了執法人員需要完善工作方法外,市民也應該辯證地看待城管的工作,不要讓“同情”成了某些人違法的擋箭牌。 (記者 雷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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