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暫住”上千人 房東辦證牟利卻遭從輕處理
鐘某利用房東代理卡幫人辦暫住證。 廈門日報訊 一棟7層高、占地18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房,居然同時辦了1473本《暫住證》!而這棟樓大大小小套房加起來,也不過40余套,“塞”得下這么多外來人口嗎?!這么離譜的事,就發生在湖里區禾山街道枋湖社區坂尚社,而湖里公安分局禾山派出所在落實市糾風辦的投訴轉辦件時,處理違規者“輕飄飄”,對失職人員也沒有問責。市糾風辦與市公安局紀檢監察室重新調查核實,敦促禾山派出所認真落實整改和人員問責。 問題1 檢索就能發現數量異常 民警卻一直沒發現 22日上午,市糾風辦前往禾山派出所,對相關民警、房東及《暫住證》辦理窗口人員進行調查。 《廈門經濟特區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公安機關是暫住人口登記的主管機關,對于申報暫住登記的事項應當認真審核,符合條件方可予以辦理,而且應當定期核對、查驗暫住人員的登記情況和有關證件。坂尚社95號、96號、565號辦理的《暫住證》數量如此異常,網格民警為何一直沒發現?禾山派出所辯解說,民警分管的片區內一般都有100—200棟的出租房,逐一核查工作量很大,民警一般只是根據警情,對發案率高的區域的出租房進行核查。核查方式一般是到現場查驗租住者的《暫住證》、《身份證》,并不會特別核查某一個門牌號的出租房,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疏漏。 核查《暫住證》工作果真像禾山派出所所說的那樣,難度很大嗎?調查人員當場查看了民警的檢索過程,結果發現,只要民警憑數字證書登錄“福建省治安管理系統”,輸入出租房地址進行檢索,進入“房屋出租信息管理”的子項目,該門牌號辦理了多少《暫住證》一目了然。 問題2 房東大量辦證牟利 派出所“從輕”處罰 根據禾山派出所的統計,截至10月上旬,坂尚社的95號、96號兩棟出租房,共辦理了近2700本的《暫住證》。房東鐘某承認,她之前在二手車交易市場開過店,了解到有不少人需要辦理《暫住證》用于二手車的過戶、掛牌,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房東代理卡拿來替人辦《暫住證》。鐘某為什么要替人辦證呢?起初,她堅稱是免費代辦的,后經調查人員一再詢問,鐘某這才承認,辦證人要按《暫住證》期限向社區繳納“衛生費”,一般由房東代收,社區按代收數額的35%返撥給房東。也就是說,鐘某每辦一本《暫住證》,都可以有收入。 對于這樣的違規辦證行為,禾山派出所只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7條規定,以“房屋出租人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對違法者處以500元罰款。處罰如此之輕,對房東來說違法成本就很小。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公安機關應當收繳《暫住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這樣的處罰顯然更有威懾力,而且根據法律適用規則,也應當優先適用專門規定。 緣起 落實轉辦投訴件 派出所處理“輕飄飄” 10月中旬,市糾風辦接到群眾舉報:坂尚社95號、96號以及565號房東長期“出租”房東代理卡,幫人辦《暫住證》,每辦一本拿5元至10元的“回扣”。舉報人還表示,其曾向禾山派出所反映過此事。于是,市糾風辦將舉報件轉給湖里公安分局,由禾山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 禾山派出所核查后上報了查處結果:反映情況基本屬實,坂尚社95號、96號房東鐘某以及565號房東陳某,私自將房東代理卡借給王某,由王某在二手車市場附近以每本20元代辦《暫住證》(注:外來人口辦理二手車交易時,需提供《暫住證》)。截至10月上旬,坂尚社95號、96號、565號已分別辦理了1210本、1473本、835本《暫住證》。 核查結果顯示,情況很嚴重,可禾山派出所是怎么處理的呢?對違法者王某進行教育訓誡;對違規辦證的房東各處500元罰款。 房東違法違規辦了成百上千本《暫住證》牟利,派出所的處罰措施卻明顯過輕,對未盡監管職責的網格民警也沒有問責,市糾風辦決定進行“再監督”。 再整改 依法從嚴查處違規辦證人員 市糾風辦、市公安局紀檢監察室要求湖里公安分局禾山派出所認真落實查處、問責。 禾山派出所表示,已對轄區內《暫住證》辦理情況異常的出租房展開清查,對不實際居住在相應出租房內的暫住人口登記信息予以注銷;下一步,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依法依規從嚴查處違規辦證人員。 市民評代表 劉雷 曾煥生 文/圖 本報記者 黃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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