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扒手”游走法律邊緣 作案被抓時成“護身符”
baijiapai.com?2013-11-30 08:49? 吳俊鴻?來源:廈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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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 隨身攜帶病歷 被抓時成“護身符” 據了解,廈門的“艾滋扒手”在整個扒手群體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葉倩和丈夫就是這個特殊群體的典型代表。他們為何游走于法律邊緣?記者了解到,《看守所條例》第十條規定,看守所對兩種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一種是精神病患者,另一種就是急性傳染病患者,而艾滋病屬于急性傳染病。此外,《監獄法》也明文規定:有嚴重傳染性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暫不收監。 “這些‘艾滋扒手’關不了,有時候我們也拿他們沒辦法?!闭f起這個話題,不少反扒民警表示無奈。據了解,今年8月份,警方在火車站附近抓獲一名慣偷,他邊掙扎邊大聲威脅:“我有艾滋病,你們抓了也沒用。”反扒民警還遇到過更肆無忌憚的外地“艾滋扒手”——在扒竊時,他們把病歷隨身放在口袋,被抓時就“亮”出身份,好像戴了“免死金牌”。不過,隨著警方打擊力度的加大,目前“艾滋扒手”在廈門已經不多了。 行動 處置“艾滋扒手” 杭州已有新嘗試 近日,不少司法界人士發出聲音:“艾滋扒手”現象并不只涉及單一案件,一名“艾滋扒手”在外游蕩就相當于一個傳播體,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對每個人都有可能造成傷害。 “不用說遠的,像葉倩夫妻那樣的‘艾滋扒手’,孩子長大后,怎么辦?”有司法界人士認為,這些特殊人群利用法律漏洞,游走于法律邊緣,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這樣的放任,對家庭、社會都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據了解,對于“艾滋扒手”的處置,在全國多地都被視為棘手問題。記者了解到,杭州方面曾做過嘗試,在醫院、看守所甚至監獄設立專門的治療、關押、收監點,專門負責管理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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