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沙霸”雇眼線小區巡邏 高價強賣海沙水泥
“平時業主進小區的大門都會被門衛嚴格盤問,為何‘沙霸’的眼線卻能輕松進出小區?為何我們剛準備裝修新房,‘沙霸’就能立馬找上門來?為何裝修公司和建材公司的推銷電話和短信源源不斷,是誰出賣了我們的信息?”業主們對此也感到憤憤不平。 業主黃女士說,最近“沙霸”眼線的行為收斂了一些,但他們還是盤踞在小區內外,“外面賣水泥和沙子的商家都沒法進來,聽說前一陣子小區旁的一家水泥店也被砸了。強買強賣也就算了,他們提供的海沙和水泥的質量也很讓我們擔心。” [警方] 遇到“沙霸”應及時報警 在小區門口,記者看到一張物業公司貼出的《特別告示》,上面寫著居民完全擁有自主選擇裝修公司、購買裝修材料和雇請搬運人員的選擇權。此外,還寫著所有裝修人員(含搬運工人)出入小區均須辦理出入證。 但是記者注意到,很多裝修人員(搬運工人)在出入小區時都沒有出示出入證,也能自如進出,一些其他人員也很容易就能進入小區。 昨日下午,記者撥打翔城國際物業服務處電話7629084,想了解有關“沙霸”的情況,但一直無人接聽。小區門衛也表示對此并不知情,無可奉告。 隨后,記者將了解到的情況向新店派出所反饋。派出所民警表示,他們平常都有在翔城國際一帶巡邏,之前他們也曾接到居民關于翔城國際有“沙霸”的投訴。“居民如果遇到‘沙霸’來強買強賣,可以事先用手機錄音。等‘沙霸’走了之后,馬上打電話報警,我們會馬上趕到現場。此外,如果有市民在做水泥和沙子生意,遇到‘沙霸’欺負時,也應及時報警。” 物業勾結“沙霸”將會受嚴懲 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為業主指定搬運、裝修等特約服務,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業主自由選擇搬運、裝修等服務。物業服務企業若違反這一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規定》還明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業規范,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物業服務企業和人員,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列入向社會公布的警示名單。被列入警示名單的物業服務企業,二年內不得參加本市物業服務投標。 (記者 司徒泠) |
- 2013-08-30海滄打擊“沙霸”團伙 18個樓盤被列為重點關注對象
- 2013-08-24業主裝修新房遭威脅暴打 “沙霸樓霸”橫行無忌
- 2013-05-27廈門"沙霸"卷土重來行事更隱蔽 海沙賣出河沙價
- 2013-05-25"沙霸"化身"小區搬運隊" 報價比外面貴2000元
- 2012-12-26各路“霸王”今年被一鍋端 包括豬霸、酒霸、沙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