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打工的爸爸不給零花錢 15歲少年燃被子放火燒樓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鄭林峰)點燃被子,出門跳海,15歲的小剛(化名)因為父親不給零花錢而找法子解氣。11月冰冷的海水終于讓他放棄自殺的念頭,他爬上岸,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近日,小剛因涉嫌放火罪被移送至湖里檢察院。 2011年7月,小剛小學(xué)畢業(yè),隨父親來廈門。家庭條件困難,父親不得不外出打工,母親則在老家?guī)У艿堋P傊蛔x了兩個月的初中,2011年11月輟學(xué)。之后,他在枋湖工業(yè)區(qū)的一家工廠里打工,但干了三個月就辭職不干。既不愿意上學(xué)也不愿意工作,小剛無所事事,與父親的爭吵越來越多,直到今年11月15日,小剛執(zhí)意要和父親分開住,無奈的父親為他租了個單間。 父親沒想到才搬出去一周就發(fā)生了這樣的事。11月22日下午5點多,小剛回到父親的住處,向父親要零花錢。父親一個人打工,要養(yǎng)活全家,又得支付兩邊的房租,負擔很大,因此不同意,“我一個月只能給你1000元,多了沒有!”接著,父子倆大吵,小剛摔門而出回到住處,越想越氣,拿來一瓶45度的白酒猛灌了幾口。傍晚6點多,小剛用打火機點燃了房間里的兩床棉被,他看見火苗噌地躥起來,竟接著選擇離家自殺。 幸虧沒多久,出租房的管理員透過窗子發(fā)現(xiàn)小剛所住的208室著火,他和幾個租戶打開房門,及時把火撲滅。但房間已是焦黑一片,一張上下鋪的鐵床也被燒壞了。 而小剛一個人坐著公交車到了觀音山的海邊,他縱身一躍跳進了海里。冰冷的海水令他瑟瑟發(fā)抖,這才放棄自殺的念頭,爬上岸來。他明白自己已經(jīng)犯了法,又乘坐公交車到派出所投案。小剛告訴民警:“我的生活條件低下,過得很自卑,才想自殺。”民警問他有沒有考慮過樓內(nèi)還住著四五十位租戶,小剛回答:“我沒想那么多,就是想放火把房間燒掉,燒一把解氣。”當談起父親,小剛只是表示,他與父親感情不和,天天吵架,他不喜歡被父親管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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