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一男子買來病死豬屠宰后外賣 被判兩年徒刑
baijiapai.com?2013-12-21 07:1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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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斌斌 通訊員 同法)楊某曾因屠宰、貯藏死因不明的動物產品被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先后兩次處罰,仍不悔改。今年2月以來,他收購村里的病死豬,私自屠宰并低價賣給他人做灌腸。事后,經檢驗這些豬肉感染了偽狂犬病毒和圓環病毒。日前,被告人楊某被同安法院以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2013年2月,出于謀取不當利益,楊某向自家附近的生豬養殖戶低價購買病豬,并在自家院子對這些病豬進行屠宰。屠宰完畢后,這些病死豬肉被以每斤2.5元的價格出售。據其交代,這些豬肉出售給一名外號“高個子”的四川籍男子和一名四川籍女子,用作灌腸加工。此外,也有一部分病死豬肉賣給人做飼養用的魚食。 6月13日下午,楊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在楊某家中,執法人員當場查獲了1262.4斤的疑似病死豬肉。經過對這些肉進行取樣送檢,得出了“取樣肉品感染偽狂犬病毒和圓環病毒(Ⅱ型病原)”的結論。在證據面前,楊某對私自屠宰病死豬并出售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日前,同安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生產、銷售國家禁止經營的病死豬肉,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最終,楊某為自己的行為獲刑二年,并被處以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記者從同安法院了解到,張某也因為銷售病死豬給他人做灌腸,經檢測后豬瘟病毒、圓環病毒、偽狂犬病毒檢測均呈現核酸陽性,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兩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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