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人后被“放”走一事續 高血壓只是一個參考
東南網12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沈威)本月21日,男子周某醉酒駕駛路虎在呂嶺路撞死一女子,當天他就因高血壓被“放”出來了。導報連續報道了此事(22日《醉漢撞死人后竟在車上睡著了》、25日《醉駕司機當天就“放”出來了》),市民非常關注其進展。 昨日,導報記者了解到,醫生開具的診斷病歷僅僅是作為嫌犯羈押與否的一個參考依據,并不具備任何司法權力,最終決定羈押與否的是看守所。 疑問1:辦案流程是怎樣的? 昨日,導報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市局110接到報警后,都會第一時間指派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往現場處理;如果事故現場存在傷亡情況,現場民警應第一時間向所在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匯報,并辦理案件移交程序。 如果肇事嫌犯符合拘留條件,那么,接下來,公安分局將對肇事嫌犯依法開具拘留證。不過,在這個環節,民警會先了解肇事嫌犯的身體健康情況,如果嫌犯堅稱自己患病,且在不能提供有效病歷證明的情況下,民警有義務攜帶嫌犯前往具有三甲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疑問2:病歷決定羈押與否? 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者,醫生的一紙診斷病歷,就能決定嫌犯免于羈押嗎?答案是否定的。 昨日,廈門一位不愿具名的三甲醫院心臟病專家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說,現今,中年男人患高血壓的概率偏大,但每個人高血壓指數及發病癥狀不一。通俗點說,有的人血壓雖然測指較高,但并不會誘發別的疾病。至于心臟病癥狀,這位專家說“很復雜”,有時,高血壓也會誘發心臟病。“我們醫生能做的,就是診斷病情,開具病歷。”該專家表示,醫院病歷僅僅是作為羈押的一個參考依據,并不具備任何司法權力,最后決定嫌犯羈押與否,還是由看守所說了算。 而在周某的診斷證明書上,導報記者看到,醫生的診斷結果為:高血壓三級,血壓控制不良,建議找心臟中心治療。 在此,市民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對外公布此案的詳情和處理結果。 討論 高血壓司機醉駕撞死人,該不該“放”出來?歡迎市民致電導報熱線968801參與討論。 聲音 市民李先生:醉駕,還撞死人,竟然還被放出來了?!看到這個消息,我的血壓飆高了! 市民王先生:如果高血壓、心臟病治不好,以后判刑坐牢了是不是也能享受特殊待遇? 網友“騎驢吹牛”:這才真正是高血壓患者的“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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