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急救車載心臟病病人出車禍 人車搶道增加通行難度
廈門日報訊 本報記者 林露虹 實習生 張瑤蘭 本報前日報道,在BRT二市站附近,一輛載有心臟病病人的急救車快速“闖”過紅燈,與一輛出租車發生碰撞。兩車嚴重受損,所幸病人和出租車內的乘客均無大礙。一邊是病人正在流失的生命,另一邊是車水馬龍的馬路——一快一慢間,急救車司機往往面臨著選擇,一旦失衡,就容易引發事故。記者對此進行走訪調查。 問題一 車速快慢 全靠司機自己把握 面對“快”與“慢”的沖突,急救車司機常師傅(化名)慣常的做法是拉響警笛,“呼吁車主及時避讓,也提醒自己小心”從業十多年的急救車司機韓師傅,對此也頗有體會:“為了救人,我經常想開快一點,但前提條件是保證安全。”他認為,除了鳴笛閃燈、使用話筒提醒其他車輛外,司機本人也必須時刻保持高度緊張狀態,一刻都不能松懈。 不過,也有急救車司機向記者坦言,什么時候該“闖”紅燈,什么情況下適合逆向行駛,“基本靠急救車司機的經驗和個人的駕駛習慣,急救中心并無統一的標準可參考。” 問題二 硬件缺陷 給“開快車”埋下隱患 人命關天,急救車開得快在所難免,但急救車本身存在的硬件缺陷,給“開快車”埋下隱患。 據了解,為保證病患安全,急救車內擔架上都設有安全帶,以防急剎車或突發事故對患者造成二次傷害。不過,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急救車的設計本身存有缺陷——多數救護車廂并沒有安全氣囊,“駕駛室有安全氣囊,但救護車廂沒有,這等于埋下了安全隱患。”雖然擔架上設有安全帶,但急救車上并沒有針對病人固定的捆綁帶,而且有些病人也不愿意配合,一是因為病人會覺得不舒服,二來拆卸也繁瑣,還可能耽誤救治時間。急救車設計的固有缺陷,加上病人不愿配合等客觀條件的約束,使急救車的安全出行顯得更不容易。 問題三 人車搶道 增加急救車通行難度 堵車是急救車司機們最擔心的。“我們不怕紅燈,就怕堵車。”常師傅告訴記者,隨著我市汽車保有量的急劇增加,道路擁堵情況日益嚴峻。面對川流不息的馬路,急救車司機往往只能“望車興嘆”。道路隔離帶的設置,也增加了急救車通行的難度系數。韓師傅表示:“如果十字路口的右轉車道有一定缺口,急救車就能從那里通過,但問題是現在多數車道中間用隔離帶隔開,我們想變道也沒轍。” 韓師傅用“險象環生”來形容自己每日的工作,“有時明明覺得沒問題了,但突然就會有車輛搶道,讓你猝不及防。”他說,急救車在路上的行駛路線多為S形,究其原因,“不避讓”是主因:“一是社會車輛包括許多出租車搶道,島外重型車輛搶道的現象尤為嚴重;二是有些新手有心避讓,但受車技所限,讓速不讓道;三是夜間行駛時,經常遇到非法改裝車開強燈,影響急救車正常駕駛;四是一些行人缺乏避讓意識,橫穿馬路。” 建議 科技助力 交警部門與120聯網 在急救車司機看來,實現交警部門與急救中心合作,打通生命之路,是平衡“快”與“慢”的首要對策。有交警建議,通過科技手段,實現交警部門與120的聯網。遇到特別緊急的情況就一路綠燈,保障急救車優先出行,同時也便于對急救車通行路段的交通進行即時疏導。有急救車司機建議,有關部門需對急救車駕駛行為進行統一規范。 車主“為生命開路”的自覺意識也應得到增強,韓師傅希望,有關阻礙救護車通行的處罰規定能盡快實行,駕校對學員進行培訓時,應特別針對“如何讓道”進行理論和實踐指導。 交警表示,下階段交警部門將針對車輛堵住應急通道這一違法行為,進行違章抓拍處罰。 相關法規 急救車執行任務 不受信號燈限制 由于肩負搶救生命的使命,急救車在路上行駛享有“特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