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討薪未果火燒包工頭家 涉嫌放火罪被起訴
東南網1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陳坤墻/文 黃財武/圖)為了追討5000元欠薪,民工老李沖到包工頭家縱火。這一把火,不僅危及10多個租戶的生命安全,還把他自己“燒”上了被告席。 前天,討薪民工老李因涉嫌觸犯放火罪被翔安檢察院起訴。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放火罪的,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也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討薪民工 縱火討薪 “我辛苦賺來的錢,包工頭一直不還,我感覺他在耍我,所以我想死在他家里,也讓他遭點損失。”老李說,他有過自殺的念頭。 據老李回憶,去年9月23日,他最后一次到包工頭小王家討薪。當時,包工頭還在睡覺,他讓老李回去,下午3點一定將錢送至司法所。 于是,老李又到司法所等了半天,但最終還是沒有要到錢。他等到當天下午5點之后,給小王一直打電話,小王不接。“每次都是這樣,一次又一次地折騰,我實在受不了了。”于是,老李當時就到附近的食雜店花11元買了一瓶1.2升的汽油,一路直奔包工頭家。 他趁人不注意,沿著包工頭家的樓梯迅速走到二樓客廳,隨后用沙發堵住客廳大門,將汽油潑灑在沙發上。 點火之前 自己報警 到了二樓,潑灑了汽油后,老李自己報警了。報警時,他還跟警察說了包工頭的地址,并表示“我不想活了”。 很快,民警就趕到現場,這時,樓下打麻將的人及附近的群眾也圍了過去,一起勸說老李不要干傻事。 老李讓警察把小王找來,但是小王遲遲沒出現。看到小王沒出現,老李一怒之下,用打火機點燃了沙發,火舌迅速蔓延,在整個房間燃燒開來,并不斷地往外躥。 幸好,消防人員也第一時間趕至現場控制火勢,群眾與警察合力將老李解救出來。 前天,老李因涉嫌放火罪被告上法庭。據檢察官介紹,包工頭家一樓房屋出租給他人,案發時有10多人居住,老李明知有很多人,還在客廳放火,其行為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也已構成放火罪。不過,由于包工頭對于案件的發生發展也具有一定過錯,可以對老李酌情從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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