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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半是貨物半是乘客的“滿載”木船正從碼頭離開。
? 這艘木船定額25人,實載卻近50人。
廈門日報訊 想去鼓浪嶼,除了乘坐渡輪、快艇,如果不把安全太當回事的話還可以到第一碼頭嘗試一下木船——這里停著成排木船,剛卸完貨,一些船家就把板凳擺滿甲板,滿滿一船貨轉眼成了滿滿一船人。最要命的是,這些木船“人不滿不開船”、超載嚴重、人貨夾運,埋下不少安全隱患。
然而,在隱患重重的同時,監管,似乎又一次面臨著“你來我改正,你走我照舊”的尷尬。如何確保安全,再次引起了我們的思考。
【暗訪】
嵩嶼木船
廈鼓航線搶客
去鼓浪嶼的人數多、路程短、收費高,比去嵩嶼賺得多多了
前天上午10點40分,記者來到第一碼頭,一艘半是貨物半是乘客的“滿載”木船正從碼頭離開。
“去鼓浪嶼嗎?”看著記者在碼頭斜坡口駐足,一個黝黑的中年男子迎面招呼起來。隨后,這名自稱船家的男子一邊承諾著“五塊錢,馬上就開船”,一邊把記者帶上另一艘剛卸完貨物的木船。
一個同在甲板上等待開船的“熟客”告訴記者,這批木船基本是從海滄嵩嶼開過來的,來的時候除了載貨,有空間的話也會拉上一批客人,然后就往返于第一碼頭和鼓浪嶼黃家渡碼頭或環衛碼頭之間載客,直到傍晚或者有其他貨運任務時才離開。
果然,記者看到船上的木牌子一面寫著“廈門-鼓浪嶼”,另一面寫著“廈門-嵩嶼”。
“嵩嶼也去?”記者指著牌子背面向船家問道。
“也是有啦,比較少。”船家說,去鼓浪嶼的人數多、路程短、收費高,比去嵩嶼賺得多多了,所以現在很少開嵩嶼,大部分載客木船只在每日收工返程時順便捎上幾個。
? 木船在鼓浪嶼黃家渡貨運碼頭靠岸。
木船設施簡陋,乘客就坐在這種塑料凳上
額定25人
實載近50人
甲板可以用“座無虛席”來形容,而船邊沒有圍欄擋護,也沒有救生圈或其他救生設備
等啊等啊,承諾“馬上就開船”的木船依然靜靜地停靠在岸邊。眼見記者不耐煩,那位“熟客”向記者解答了謎團:船家要等人滿了才開船。
果然,直到11點23分,船上已滿是乘客,船家才打開發動機準備開船。正待離岸,船家瞥見岸上幾名游客經過,急忙下船招攬,5分鐘后,又帶著8名游客來到船上,這才正式開船。
此時此刻,木船甲板已經可以用“座無虛席”來形容。記者被“擠”到了邊上,而船邊沒有任何圍欄擋護。
最讓記者心驚的,還在于木船超載之嚴重——發船時,船上乘客有近50人,然而釘在駕駛室外墻的“安全告示牌”卻明明白白地寫著“載客定額:25人”——超載幾乎兩倍。
十多分鐘后,木船在鼓浪嶼黃家渡碼頭靠岸了。一名游客“顫顫巍巍”地跨上碼頭后,還不忘回問船家,“晚點過來,有船坐嗎?”“船很多,都有!”船家回答說。
【調查】
客貨兩用船
有營運資質
那么,這些木船可以在第一碼頭從事客運業務嗎?
據鷺江海事局負責人介紹,這些木船專業名稱叫“木質渡船”,是早年就存在、用于連接鄉鎮渡口的客貨兩用船。在目前的巡查中,聚集在第一碼頭的這些木船基本都有相應的《船舶適航證書》等證照,活動范圍規定在廈門港內海域。也就是說,根據海事部門職責范圍從船舶適航、船員適任的“資質”角度來看,這些木船在這些方面并無問題。
“他們是與內厝澳航線‘同步開通’的。”輪渡公司第一碼頭客運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從前年9月第一碼頭開通往鼓浪嶼內厝澳碼頭的渡輪航線之后,到第一碼頭乘船的游客漸增,這些木船馬上同步跟進,掛出“廈門-鼓浪嶼”的牌子,很快發展出了現在這條“廈鼓航線”。
上船沒人管
客滿才開船
鷺江海事局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木船有兩類“載客定額”,分別是20人和25人。然而就記者近日觀察的實際情況來看,“客滿才開船”帶來的往往是兩倍的超載。
負責人坦言,鑒于船家本身的生活水平不高,所以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超載,他們主要以勸阻等“柔性執法”為主,實在勸阻不聽的才給予處罰。
難道不能在靠岸時抓個“現行”嗎?一位黃家渡邊防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只管得了“接”,管不了“送”,“白天我們會把守著,不讓這些木船在黃家渡及環衛碼頭攬客、接客。但是對于已經過來的船,即便是超載,我們也不能把他們擋在海上,得讓乘客上岸啊,所以源頭還是在第一碼頭。”
而在被稱為“源頭”的第一碼頭,記者近期數度經過,從未見到現場有人監管,木船隨意停靠,船家隨意攬客,不明就里的游客們往往禁不住忽悠,輕易上了木船,成就了一次又一次的超載運輸。
●文/圖 本報記者 黃曉波
記者手記
誰來管?
誰能管?
●本報記者 黃曉波
雖然木質渡船可以載客,但是超載及其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卻客觀存在。現實是,如果不從渡口渡船等源頭采取措施,僅憑海事部門一家的執法力量,那么“你來我改正,你走我照舊”的狀況就會不斷重復出現。
究其“源頭”,或許正如黃家渡邊防人員說的“還是在第一碼頭”,加強碼頭硬件和管理才是最有效的辦法,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有效履職和依法行政才是關鍵。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見》,渡口當由轄區鎮政府、街道辦負責管理。但鷺江街道辦安監站負責人告訴記者,從職責上講,“誰審批,誰負責”,木船超載本不該由街道管理。
記者獲悉,有關部門近年已不再新批木船運輸牌照,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將這些木船自然淘汰出市場,但距離真正淘汰,畢竟還有很長一段時間。難道,要等這些超載木船在這段時間里出了事故,才會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嗎?
或許,除了鷺江海事局“今后進一步加強巡查力度”的承諾外,還有待更多力量,特別是對渡口渡船負有管理職責的轄區政府真正引起重視和積極介入,才能有效解決木船超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