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保障房“民告官”案將二審 建設局否認行政不作為
申請戶未等到島內房源,認為建設局不作為,一審被駁回,昨日進行二審 海西晨報記者 倪立婧 “寧要島內一張床,不要島外一套房?!?等了1年6個月又21天,申請戶卻被告知只能拿到島外的保障性商品房,于是將廈門建設局告上法庭。昨日,廈門首例市民質疑保障房分配的“民告官”案件在廈門中院二審開庭。 據了解,第六批選擇預約的申請戶為1150戶,起訴到法院的一共有3戶,訴訟請求一審均被駁回,遂起訴到中院。昨天法官建議三個當事人將三個案件統一審理,但是當事人認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情況,并不接受法官的建議。 昨天上午開庭審理的是鄭女士的上訴案件,在庭上,雙方的爭議焦點還是在于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以下簡稱建設局)是否存在行政不作為。另外兩個申請戶的二審開庭也將擇日進行。 【案情】 沒有等到島內房源 鄭女士于2012年4月提交廈門島內保障性商品房申請,等待了一年多后,她被告知島內剩余房源將優先分配給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戶,她只能預約申請島外房源。 對此,鄭女士認為,申請一年多時間,建設局未公示審查結果,也未收到給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正式決定,是行政不作為。同時,鄭女士表示,自己因信任建設局而未另購商品房,導致如今房價飆升無力另購房屋,這份經濟損失需由建設局賠償。據悉,其他兩名申請戶的情況也類似。 建設局則答辯說,其對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的審核不屬于行政許可,不存在行政不作為。 思明區法院一審駁回了三名申請戶的訴求。一審判決后,鄭女士不服,選擇上訴到廈門中院。 【申請戶】 即使沒違法也應道歉 昨日,鄭女士的代理人吳先生出庭。在法庭上,他直指,建設局的行政不作為,“縱使他們沒有違法行為,但也應該為他們的行為道歉”。 他說,被告作為社會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職責的法定行政主體,對已受理1年6個月又21天的保障房申請,未作許可決定,未依法延長許可期限,此行為是行政不作為。 【建設局】 不存在行政不作為 對此,廈門市建設局認為,他們一直在進行保障性商品房的工作,沒有間斷,不存在行政不作為。 建設局方面表示,他們沒有承諾申請的房源安置地點,更何況房源地點的選擇并不是建設局方面可以控制的,而是根據統一規劃安排的。 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法院將擇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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