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廈門政府性債務八成投向基建公益
海西晨報訊(記者 主父真真)昨日,廈門市審計局發布廈門市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底,廈門市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326.65 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70.78 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15.14 億元。 數據顯示,在已支出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323.91 億元中,用于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生態建設、農林水利、教科文衛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支出257.78 億元,占79.58%。可見,廈門市的政府性債務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較好地保障了廈門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資金需要,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事業的發展,形成了大量的優質資產。 截至2012年底,全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為48.34%,全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均無逾期債務,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債務的逾期債務率為0.01%。 審計結果還顯示,政府性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賴。截至2012 年底,市級、6 個區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余額102.20 億元,占市區兩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余額351.64 億元的29.07%。 對于此次審計結果,廈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立即部署整改。為進一步降低政府性債務風險,廈門市政府已要求債務管理部門嚴格執行2013 年出臺的《廈門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切實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拓寬償債資金籌集渠道,逐步減少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 同時,要求每半年對市、區政府性債務風險進行統一評估,預警監測政府性債務風險。對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后發現存在風險隱患的,市、區財政部門共同配合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控制下一期債務規模,確保債務余額不得凈增加;當債務風險評估結果表明已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的,立即停止新增任何貸款,并采取措施降低債務規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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