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星爾克節前突然辭退12名保安 疑為省年終獎
東南網1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游章友 文/圖)23日,鴻星爾克翔安倉庫保安隊的12名保安,突然被公司安排到別的企業上班,保安們說,對方企業的薪資、待遇并不如鴻星爾克。更重要的是對方沒有年終獎。 而這個時間點,恰恰是春節前7天,一時間,保安們都在質疑:鴻星爾克此舉難不成是為了變相克扣保安們的年終獎? 投訴 不服從安排就解除合同 小王、老王、小李、老沈是鴻星爾克翔安倉庫保安隊保安,昨日下午,這4人來到導報投訴說,保安隊有13人,但1月23日上午,公司人力關系部負責人突然要求,其中12名保安轉到寶格麗公司上班。雖然寶格麗公司跟鴻星爾克倉庫同屬一個園區,但是兩家屬于不同的公司,而且,寶格麗公司的待遇不如鴻星爾克,尤其是沒有年終獎。 這4人說,這無疑是被鴻星爾克辭退了,只不過,鴻星爾克又為他們找了一份新工作,對此安排,保安隊大多成員表示沒法接受。沒想到,這事由不得他們,當天下午,他們就沒法去鴻星爾克打卡上班了。保安們找人力關系部協商,但是,當天下午5點多,對方卻拿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大家簽字。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辭退應該提前一個月告知,為此,數名保安找鴻星爾克高層反映,結果卻被當成了鬧事并報警,最后,雙方一起到勞動局協商。 懷疑 節前辭退為省年終獎? 此事還在處理中,但由于春節臨近,其中幾名保安因為急著趕回老家過年,已經簽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同意了鴻星爾克開出的補償條件,有人無奈之下只好答應去寶格麗上班。 對于公司的做法,這幾名保安懷疑,鴻星爾克選擇在春節前7天這么做,是事先“算計”好的:其一,變相降低待遇;其二,24日起就算雙薪,23日辭退可省掉雙薪;三是省掉年終獎、績效等福利。“我們辛辛苦苦上班一整年了,卻突然被安排到別的公司上班,不服從就解除合同,怎么可以這樣呢?”受訪保安說,保安隊一下子辭退這么多人,現在鴻星爾克很缺保安值勤,都已經反過來向寶格麗借用保安了。 核實 不接電話不回短信 據上述幾名保安說,具體負責此事的是鴻星爾克廈門公司藍副總裁、人力行政中心邵經理、人力關系部鄭經理,并提供了上述幾名人士的電話號碼。 昨日下午4點多,導報記者先給藍副總裁和鄭經理打電話,沒接,邵經理電話則撥不通。除此,導報記者還撥打了人力關系部的2部辦公電話,不過,接聽第一部電話的工作人員一聽說是導報要采訪辭退保安一事,就立即掛掉電話。接著,接聽第二部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鄭經理不在辦公室,并讓導報記者留下電話以便回復,但截至昨晚發稿時,導報記者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昨日傍晚,導報記者再次撥打藍副總裁手機,但被摁掉,于是,導報記者發去短信,并表明采訪來意,遺憾的是,對方并未回復短信。此事多個細節還待核實中。 律師說法 協商不成 企業要賠“雙倍” 對此事,昨日,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葉世蕩律師分析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需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應當協商一致;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到其他單位上班,未經員工的同意,屬于協商不成,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葉世蕩律師說,對協商不成的員工,用人單位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法律規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法律的,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014-01-21餐廳副經理請事假后被辭退 至今都不知辭退原因
- 2014-01-21男子要求加薪反被老板辭退 怒起放火燒宿舍被捕
- 2014-01-20網傳男子抓劫匪上班遲到被辭退 當事人稱系誤會
- 2013-12-25工作不務正業被辭退 男子求情不成發怒捅死廠長
- 2013-12-15女子遭單位辭退跳河自盡 被警察救起拒上救護車
- 2013-12-19近年關被辭退還有年終獎嗎?律師稱可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