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錢被跟蹤搶劫 劫匪勒住其脖子搶錢搶手機
春節剛過,馬上又要迎來熱鬧的元宵節和情人節了。這時,大家可能又要忙著購物和應酬。所謂“財不外露”,為此晨報提醒您保管好隨身財物,經過偏僻和黑暗的地點時,要格外當心,謹防被搶。 廈門網-海西晨報訊(記者 彭怡郡 通訊員林艷萍)昨日晨報報道:八旬的石老伯10日到中山路一家銀行取了1000元低保金后回家,在小巷子里遭遇搶劫,被推倒后摔斷腿無獨有偶,記者昨日獲悉,思明刑偵大隊近日也破獲了一起搶劫案。 為此,晨報梳理出一些廈門島內曾經發生過搶劫、搶奪的地點,提醒市民加強防范。 案例 搶的錢不夠花 躲進餐廳打工 近日,思明刑偵大隊破獲了一起搶劫案,抓獲了徒手搶劫的何某。 1月22日21時許,家住美湖路的葉小姐帶著1000元現金,到廈禾路億力花園附近的招商銀行自助柜員機存錢。何某偷偷跟在葉小姐身后,猛地撞開柜員機大門,將葉小姐撞倒。之后,何某伸出右手勒住葉小姐的脖子,左手搭在她肩上,低聲威脅:“不要動,搶劫,不然殺了你!”搶走葉小姐的1000元現金和一部蘋果手機后,何某還脅迫著她走到無人區域,之后逃之夭夭,前后僅用了5分鐘。 接到報警后,思明刑偵大隊立刻展開調查。民警查閱了周圍數十個監控發現,何某搶劫后從美湖路跑到了美仁宮,之后到二市、百家村,再坐出租車到了后埔。民警追查到湖里老街一家手機通信店,發現何某以600元的價格賣掉了搶來的手機。由于手機店沒有監控,無法查找何某的蹤跡,線索就此中斷了。 春節期間,警方多番摸排巡查,終于發現何某在一家餐廳打工。2月7日,民警趕往海后路一家餐廳,當時何某正在廚房里切螃蟹。何某交代,他之所以搶劫,是想弄點錢回家過年。由于搶到的錢太少了,沒幾天就花完了,何某不敢再次作案,只好趁春節期間到餐廳打工賺錢。 據悉,何某今年24歲,平和人,2007年因盜竊時幫忙望風,被民警發現留有案底。何某來廈多年,一直四處晃,喜歡上網,不愛打工。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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