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8日訊(福建日報廈門觀察記者 蒙少祥)如今,人們通過網絡購物的行為日益普遍,網絡購物帶來的糾紛也跟著“水漲船高”。記者從廈門工商部門了解到,廈門2013年網購消費糾紛依然“高燒不退”。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231 5共受理互聯網服務投訴近千件,其中網絡購物方面的投訴200余件,內容涉及網絡宣傳廣告浮夸嚴重、服務宣傳與實際不符;物品質量差、以假充真,售后服務保障差;團購網站虛假折扣、單方增設限制條款、團購服務遭歧視對待;快遞服務速度慢、“先簽字再驗貨”的行業潛規則導致發現物品損壞責任難分清等。
淘寶網賣一元錢毛衣不發貨、購買數碼相機遭遇虛假發貨、小米手機付款后一年未到貨、國美網售帳篷包裝破損拒重發……面對網購中的問題,你會如何處理呢?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前,廈門消費者林雷3月1 1日向廈門湖里區法院提交了三份起訴狀,一口氣把三大知名電商淘寶、國美和小米告上法庭,并同時提起多項訴訟請求,湖里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林雷稱,此舉主要是想給消費者網購維權作出良好示范。
林雷之所以敢如此大張旗鼓地狀告三大知名電商,是有底氣的。從3月15日起,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三部新法規正式實施,消費者享有更多的新權益。這也意味著眾多的網購糾紛調解將更加“有法可依”。
新消法彌補網購維權疏漏
在新消法實施之前,林雷也努力找過相關的交易平臺,希望給予補償,作為我省公益消費維權人士,林雷還曾為了這些網購糾紛專門到浙江等地狀告,卻被告知沒有法律依據。如今,相關法規的新出臺彌補了這方面缺失。
2012年12月11日,在淘寶網商家“姑蘇毛衣”店里,林雷用一元錢買了件厚毛衣,可賣家卻遲遲沒有發貨。為此,林雷多次點擊“提醒發貨”,賣方卻無動于衷;聯系淘寶客服,客服只讓他退貨。林雷十分惱火:“這明顯是在騙取進店客流!”
2013年5月,林雷注意到,這家網店已在淘寶網上關閉?!鞍凑招孪ǎu家無法履行我的訂單,那么淘寶網作為交易平臺,就得為此承擔責任!”于是,林雷一紙訴狀將淘寶告上法庭。依據新消法,他要求淘寶網退還貨款1元,賠償其利息損失3.6元,并就欺詐行為支付增加的賠償金額500元,共計504.6元。
“淘寶商家惡意以一元作為噱頭搞促銷活動,最終卻不履行義務被淘寶關閉,我作為消費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只能狀告淘寶要求履行或者退款并賠償,對于商家欺詐行為,我目前只能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這就要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必須對入駐其平臺商家有一定制約?!绷掷自V稱,根據新消法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希望能為網購維權作示范
11日,林雷向湖里區法院一共提起了五起網購電商的訴訟。林雷稱,他希望通過新消法為消費者維護權益打開新局面,這些公益訴訟將使得消費者更懂得網購維權方式,同時迫使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改善問題。
2011年11月,林雷在淘寶網商家“華強北賽博電子城”買了一臺索尼DSC-T110數碼相機,賣家宣稱是“大陸行貨”、“正品聯?!?。當時,林雷就特別與賣家強調,如果東西不是行貨,他一定會給差評,而且會告賣家欺詐。沒想到賣家一聽就心虛了,當時就讓林雷退貨,但是林雷拒絕。之后賣家遲遲不發貨,還讓林雷去淘寶網投訴,可淘寶客服的處理方式同樣是“建議退貨”,事后,林雷到淘寶公司所在地杭州起訴,但被告知缺少法律依據。今年1月,他再次與賣家交涉,宣稱會用新消法起訴,對方終于“沉不住氣”,1月13日,淘寶網顯示商家已發貨,承運人為順豐速運。但他撥打順豐客服電話查詢,發現該運單號碼并未實際交寄。對此,他馬上聯系了淘寶客服,沒想到淘寶網不但不處理,反而將支付寶里的貨款轉給了賣家。
現在,林雷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淘寶網退還貨款,并支付利息損失及增加賠償金額4499.98元。
另一起比較特殊的網購訴訟,是網購的貨物沒有送達到林雷指定的收貨地址,導致他沒有收到貨物,這屬于快遞和小米公司責任。
2012年12月28日,林雷在小米商城購買“小米手機2標準版32g白色”一部。林雷付款之后沒多久就去了新疆,他想當然地認為其愛人在家收了貨,后來也把這事給忘了。2013年12月,林雷又在小米商城購買一臺紅米,因為遲遲沒有收到,他聯系了快遞員,才發現自己在小米商城留的手機號碼填錯了以致聯系不上:“我很奇怪地跟愛人說,去年買的小米2都能送到,現在為什么收不到。愛人很吃驚地問‘什么小米2’,我才發現愛人根本沒用上自己買來的小米2?!?/p>
為此,林雷狀告小米商城的運營商,要求退還貨款并承擔相應的利息損失。
喜歡“挑刺”的公益訴訟人士
2009年曾入選中國“3·15特別貢獻獎”候選人的林雷,是一位熱心公益訴訟的人士,喜歡較真,更喜歡找大企業“挑刺”,他是狀告廈門易通卡公司“第一人”,還曾先后與數十家大企業打官司,告過兩家大銀行,起訴過多家通信公司,先后挑戰過沃爾瑪、家樂福、國美、蘇寧等多家知名企業。
不少的網購糾紛問題,在許多網友看來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但是,林雷卻用心去維權。
2012年5月21日,林雷在國美電器商城購買了一副“千足金箔寶寶項圈”,并于當天通過網上銀行支付了貨款。5月29日,林雷收到郵寄來的貨物和一張發票,發票表明貨物是“千足金箔寶寶項圈”。然而,林雷現在發現,國美電器商城的貨物已經嚴重變色,根本就不是千足金箔制成,經與國美電器商城客服聯系,一直未能得到正確處理。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時間了,但林雷還是拿起法律武器,準備與“國美電器網上商城”運營商打官司。
林雷說:“我的公益維權活動,即使贏了,也只是獲賠幾元錢,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也因為是小事,很多消費者覺得起訴麻煩,況且與大型企業較真會花去很多精力,就選擇忍讓,結果卻縱容了這些企業。因此,我認為要有人站出來,對不合理的事情說不,對不合理的情況‘挑刺’,這樣才會促進改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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