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3 地點:豆仔尾路與禾祥西路十字路口 “超過4000元的部分,按40%抽取提成,多勞多得嘛” 記者在豆仔尾路與禾祥西路十字路口附近遇到的情況,與在大同路遇到的情況相似。負責收費的男子姓陳,他說,停車開始每小時5元,如果停得久不要發票的話,一個下午20元,不單算具體時間。 男子說,租的話也可以,每個月600元。只要租下來,他和輪班的同事就會記下車號,不再過問。但不能保證來的時候有車位。記者問,那每個月多出多少錢能保證一個固定車位?他略顯猶豫地說:“我們這邊沒有停車標志,有標志的話,我們就可以。” 男子說,這邊的停車位由他和同事上下午輪班負責,一人從上午8點到下午2點,一人從下午2點到晚上9點半,“我們是有任務的,每個月要達到4000元,超過4000元的部分,按40%抽取提成,多勞多得嘛”。 內幕 為挽回免費時段“損失” 收費員自己想“土辦法” 根據市物價局審批的文件顯示,大多數臨時占道停車位都有免費時段,從晚上8點或者10點開始,至次日8點。 記者調查發現,小區臨時占道停車位的高峰期,一般是下班時間。知情人士分析,小區車輛如果從下午5點開始停車,一般都不會再挪走,而是一直停到第二天上班前才開走,大約在8點前,那么收費員按即停即收的收費要求,收取第一個小時停車費5元,那么接下去幾個小時,都收不到錢,因為第二天8點,這些車輛大多都開走了。 知情人士說,許多收費員為了挽回“損失”,就自己想了“土辦法”,即采用多收費來彌補“損失”。這顯然是違規的,屬亂收費行為。 為什么市民會接受這樣的亂收費行為?“勉強接受吧。”知情人士說,有些市民停車回家后,擔心車輛會被“搗亂”,因此會勉強答應收費員的亂收費行為,并與其約定,長期停車,按優惠價來計算停車費。 知情人士說,路面的臨時停車位,不同于停車場,沒有道閘,只能依靠人工記錄停車時間,隨后攔車收費。人工操作依賴職業道德和誠信。 物價12358: 先舉證,再等待回音吧 昨天下午,記者將亂收費的行為,向收費牌上所公示的12358物價舉報熱線反映。工作人員要求記者舉證,即提供票據,采用傳真或拍照的形式,發送到物價舉報郵箱(12358@xmwj.com),如果有錄音和錄像,也可一并發送到該郵箱,物價部門會在30個工作日以內處理市民反映的問題。 對此,很多市民不理解。市民黃先生說,12358讓市民舉證,雖然道理上說得過去,可讓人感覺他們好像在推脫,你不覺得嗎?舉證就是要有證據,那路面的停車位又不是停車場,沒有道閘,無法計算具體停車時間,單靠人工記錄,最后還不是各執一詞?難道市民停車還要拍照留念,把時間拍下來不成?到最后是扯不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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